商业伦理知识点-汇椎能0408-国森补充.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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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伦理知识点-汇椎能0408-国森补充

《商业伦理》知识点 1、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根据Carroll的观点,社会责任应包含哪些责任? 2、目的论和义务论伦理学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3、在企业的广告活动中,有可能存在什么样的伦理问题? 4、消费者应该具有什么样的权利?如何测试消费者的主权? 5、如何利用利益相关者的特性进行分类?如何根据对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分类采取相应的战略行动? 6、请列出企业与消费者之间权责关系的三种基本观点,并评述其合理性。 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根据Carroll的观点,社会责任应包含哪些责任? 目的论和义务论伦理学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参考答案:(摘录自老师的PPT教材,下面的原来赵劼的答案是一个很详细的分析)。 1、目的论和义务论伦理学都是伦理分析工具。 2、目的论: (1)是一种以道德行为的目的性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或已经产生的实质性价值(效果)作为道德评价标准的伦理学理论。 (2)目的论强调行为结果的善性或价值,把对行为结果的非道德意义上的好坏评价作为道德正当性的依据。 目的论的划分,有利己主义与功利主义等。 3、义务论:某一行为是否合乎道德取决于该行为本身内在的正当性。换言之,是行为的某些特性而不是该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使该行为成为正确或正当。 义务论有基于权利的义务论和基于公正的义务论等。 (END) ====================================================== 参考自:/art/475768.htm,黑体字是个人认为的中心句。 个人总结:目的论只从结果来判断好坏,手段不论(可以不择手段);而义务论要求实现目的的手段和过程也要保证正当性。 ------------------------------------------------------ 首先,我们有必要区分伦理学中的两组概念。罗斯(Ross)指出:有两种或两组不同的、必须区别使用的主要伦理学范畴,一组是“正当”(right)、应当(ought)、“义务”(duty)等语词;另一组则被人们称为“好”或“善”(good)、“价值”(value)等等。许多人不区分这两组范畴,而倾向于无区别地使用它们。然而这两者之间其实应有一个明确的区分。因为,“好”与“正当”是各自独立的,不能将两者混同起来。“好”的行为并不必然是“正当”的;反过来说,“正当”的行为也不一定就是“好”的。这是因为,行为是否“好”,能否带来好处主要依赖于该行为的目的动机及效果,而“正当”则不如此,一个行为的“正当”是由于行为本身。动机好或者效果好的行为并不一定就是正当的行为,反之亦然。 ? 也就是说,“正当”是针对行为、过程及其规则而言;“好”的广义则是指一切人们认为有价值的东西,但与“正当”相对而言时,则主要是指人们所欲的生活目标、性质、品格、趣味、实际状态以及行为结果中一切有正面意义的东西、人们希望得到的东西。 义务论把针对人的行为而发的道德义务判断看作更基本的、更优先的。它认为对人及其品质的评价最终要依赖于对他的一系列行为的评价,善恶的价值判断最终要归结为行为的正当与否,而行为的正当与否,则要看该行为本身所固有的特性或者行为准则的性质是什么。例如,康德的“你应当遵守诺言”这一例子所指示的行为准则就是一种可普遍化,以人为目的和自我立法的准则,因而就构成对人的一种绝对的道德命令,而不管守诺会带来好的还是坏的结果。在此,正当是优先于“好”的,是不依赖于“好”来确定的。 ?目的论则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有目的的,都是要达到某种结果的。我们可能确定某种(或几种)“好”为最根本的“好”,为最高或最终的价值,那么,我们就可以根据这一根本的“好”来规范我们的行为,来确定什么行为是正当的,什么行为是不正当的,例如,功利主义就是这样一种目的论观点,它首先把“好”定义为功利,然后再把“正当”定义为能够最大限度地增加“好”(功利)的东西。这样,“好”就是优先于正当的,正当依赖于“好”来确定。 义务论显然对人们的行为构成了比目的论更为严格的限制,有些行为(如利他动机的说谎,帮助穷人的盗窃,保障多数人利益的对少数人权利的侵犯),也许能通过目的论的道德关卡,但却不能通过义务论的道德关卡。因此,我们说,义务论表现出对道德更为有力和纯正的弘扬,它强调道德的崇高性,绝对性和纯洁性,但它有可能忽视人的需要、目标和所派生的价值,道德生活并非是人生的全部内容,尤其在社会的层面更是如此。义务论的极端是可能彻底割断道德与人生的联系,使道德成为完全枯燥、空洞和生硬的东西,而反过来,目的论虽然使道德与人类全面的追求发生积极的联系,但其极端则可能走向完全以“目的证明手段”的非道德主义。 在企业的广告活动中,有可能存在什么样的伦理问题? 消费者应该具有什么样的权利?如何测试消费者的主权? 答: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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