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理解.pdf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理解

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所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理解 2016年4 月18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 了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以下简称 《新残标》),并将于2017 年1月1 日起正式实施。作 为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实务中的重要鉴定标准之一, 《新残标》的发布备受瞩目。从技术的层面上, 《新残标》较现行有效的多部人体伤残鉴定标准有诸多新意,下面,笔者从宏观上对 《新残标》的 理解,抛砖引玉,仅供同行们参考、斧正。 1 适用范围的解读 人身损害赔偿问题是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民事问题,也是最为复杂的鉴定实务问题。由于我国 涉及侵权责任的法律较多[1],包括 《侵权责任法》 《产品责任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行政法 规 (如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司法解释 (如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这些法律法规中,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项目、 赔偿方式给予了规定却又各不相同,导致审判实践中适用法律条款的不一致。在我国的鉴定实务中, 各种伤残鉴定标准,理论上均为某部法律或行政法规配套的法医学文件,故此,一个残疾鉴定标准 出台后,总有其法律适用的范围, 《新残标》颁布后,其法律适用备受关注。 《新残标》是为适应逐步统一 《侵权责任法》范围内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需求而颁布的。其 适用范围表述为“适用于人身损害致残程度等级鉴定”,没有规定具体的适用领域;为 《新残标》适 用范围的扩大留有充分的空间。 在相应的司法解释没有出台之前, 《新残标》明确的适用范围为:除职工工伤、道路交通事故 以外的所有人身损害致残程度等级鉴定,包括刑事案件的伤残鉴定、非因职工工伤的伤残鉴定、普 通伤害案件的伤残鉴定、其他意外伤害的伤残鉴定等。因此,目前阶段, 《新残标》尚不适用于职 工工伤的伤残评定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的伤残评定 (两个鉴定标准均为国家标准,均有明确的法律依 据及适用范围)。 现阶段,《新残标》与其他两个主要伤残鉴定标准——GB 18667—2002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 员损伤程度鉴定》 (以下简称 《道标》),GB/T 16180—2014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 致残等级》 (以下简称 《工标》)并行的情况仍然会在一定的时间内持续。 一个好的鉴定标准,不仅应当适用于当下,还应该适用于未来,司法鉴定界正在编纂《新残标》, 以“适用于人身损害致残程度等级鉴定”这样的表述作为标准适用的范围,未来, 《新残标》有取代 《道标》的可能;其实施,亦有望改变“人身损害赔偿中的伤残鉴定标准繁多,科学性、可操作性 差,制约和影响司法鉴定结果公正客观”的混乱局面。 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所 2 《新残标》确定的鉴定原则 《新残标》的总则、附录A,总则是本标准的灵魂性内容,对正确理解标准具有重要意义,而 附则是对分级条款起进一步解释或者特殊情况界定的部分,对理解标准的科学性及可操作性的整体 框架具有重要作用。本文重点对 《新残标》的上述内容给予解读,并与 《道标》《工标》进行比较, 有助于对本标准及当前常用的其他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给予总体把握。 2.1 医疗终结原则 本标准“4.2 鉴定时机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 稳定后进行鉴定”,即医疗终结原则。 医疗终结是指临床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或称作临床症状稳定或消失)。伤残鉴定 中“医疗终结”的理念,在美国,称为“最大医疗改善” (maximummedical improvement,MMI)之后 的永久性功能丧失[2]。本标准定义的“残疾”是指“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或者功能障碍,以及个体 在现代临床医疗条件下难以恢复的生活、工作、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的降低或者丧失”。伤残是 指永久性的劳动能力丧失[1],因此,鉴定时机必须满足“损伤所致的临床症状稳定或消失……” 《新残标》的鉴定时机以医疗终结为界,一般掌握在外伤后3~6个月 (建议以满足6个月以后 为宜),特殊类型的损伤,如外伤后遗留精神智能障碍者,可以掌握在外伤后6~12个月,甚至更 长。当然,如若出现眼球摘除等极端情形,亦可以在创口愈合后即行伤残评定。 在判定是否医疗终结时,可根据临床治愈或者好转

文档评论(0)

ayangjiayu3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