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经费管理的补充规定选编.docVIP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经费管理的补充规定选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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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鼓励教师承担国家项目,情况。 第章 预算的编制、审核及调整 第条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编制要求,项目负责人(申请人)按照经费使用的“三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预算。同时,针对科学研究具有“探索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在“避免过粗,也要防止过细”的原则指导下,撰写出翔实的预算说明书。 1、编制预算必须以确定的研究任务为依据,预算期间应当与项目执行周期相符。项目资金支出预算不得编报不可预见费,也不得列入项目实施前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 2、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各类标准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第条 在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由财务处和科研处对经费预算进行初步审查;待项目获批,重新上报预算时,由财务处和科研处对资金预算及预算申请书进行详细审查,加盖财务及科研公章后,方能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第条 项目负责人应该严格执行自然科学基金委核准的项目预算。项目预算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报批 1、预算总额需调整或者同一项目课题之间资金需调整的情况,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批。 2、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等支出预算的调整,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报科研处和财务处审批。 3、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在不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的前提下可调剂使用,由财务处根据预算额度直接核准执行。 4、设备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经费预算,不予调增。报财务处和科研处审批。 5、项目间接费用预算不得调整。 6、实行定额补助方式资助的项目,预算调整情况应在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条 预算中原则上不允许购置设备应当对拟购置设备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以及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等进行单独说明;材料费不包括仪器试制所需材料费;信息传播即专业通信费,不包括固定电话费、手机费、上网费等;知识产权事务等费不包括专利维持费。 第章 决算、年度进展及收支报告 第条 决算和年度收支报告由项目负责人财务清理账目,汇总后如实填报。 第条 决算和年度收支报告由计划财务处负责审核,年度进展报告由科研处负责审核,财务处和科研处审核通过并签署意见后,方能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第章 结余资金第条 对于未通过结题验收和整改后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结余资金应在验收后30日按原渠道退回。同时,由此而对我校信用评价造成影响的,停止该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全部纵向项目的立项申请。 第条 对于正常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结余资金两年内留做该项目组用于继续开展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 1、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资金使用申请表(含经费预算),经二级院部审核并签字盖章后,由计划财务处和科研处审核批准。 2、由科研处重新下发“经费账号”,由财务处负责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如两年后仍有结余的,按原渠道退回。第章第十条 对于2015年以前批准资助的在研项目,按以下规定执行: 1、研究经费、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劳务费的管理和使用,原则上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直接费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项目研究工作实际,确需调整预算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按第条有关规定执行。 3、鉴于原劳务费预算比例较低,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 4、管理费预算,仍按原规定执行,不得调整。 5、结余资金按本文第章有关规定执行。 第章 信息公开 第十条 为了强化对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的监管和监督,由计划财务处和科研处分别就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研究的进展情况等信息,采取适当的方式,每年向全校公布1~2次,同时接全校的反馈意见,并给予必要的解释和答复。第章 附 则第十条 本是在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答记者问和东北地区培训会议(2015年7月29日)的基础上,参照有关文件,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的有关条款进行细化而编制的。凡未涉及的内容,按财教〔2015〕15号文件执行。凡与国家有关文件和精神不相符的地方,按国家有关文件和精神执行。 第条 本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财务处和科研处负责解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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