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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农村城镇化进程与民族婚俗的变迁
简论农村城镇化进程与民族婚俗的变迁
论文摘要 在少数民族农村地区,城镇化建设使当地人们的生产生活发生了较大变化。本文选取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凤山县三个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经济发展水平不一的少数民族农村例,从婚俗角度,分析少数民族农村地区的城镇化建设与民族婚俗变迁之间的相互影响。探讨农村城镇化建设产生的效应问题。 论文关键词 城镇化 民族 婚俗 变迁 农村城镇化建设与当地人们的生活面貌变化是联动发展的。“十一五”期间我国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其中广西城镇化率由36.24%增长到41.8%。但受交通、区域地理位置等因素影响,广西各地城设进程不同。以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凤山县三地,分别以瑶族、侗族、壮族为当地主要聚居的少数民族地区为例,三地城镇化程度及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少数民族婚恋观念、婚俗面的影响也不尽相同。 一、 恭城、三江、凤山三地城镇化进程中经济发展概况 恭城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东北部、桂林市东南部,县辖3个镇、6个乡。围绕“富裕生态家园”的城镇化建设思路,在2012年度中,新增城镇就业3312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48人;地区生产总值达58亿元,与去年相比增长9.1%;农民人均纯收入6473元。 三江侗族自治县位于广西北部,县辖3个镇、12个乡。围绕创办”广西优秀旅游县”的文化旅游产业为思路发展新农村城镇化建设。2012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7.26亿元,增长8.1%;财政收入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453元。 凤山县隶属于广西河池市,壮族人口约占全县人口总数40%,县辖1个镇、7个乡、3个民族乡。主要围绕特色种植养殖项目发展乡镇经济。2012年凤山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83亿元,同比增长0.75%; 入1.01亿元,同比增长0.12%。农民人均纯收入3922元。 二、恭城瑶族、三江侗族、凤山壮族传统婚俗概况及城镇化进程中发生的变迁 (一)恭城瑶族传统婚俗概况及城镇化进程中发生的变迁 1.恭城瑶族传统婚俗概况 (1) 择偶习俗。自古瑶族有“王摇子孙之女,不许嫁与白姓为婚”之说。瑶族内部通婚通常仅限于本民族内部或同一个支架体系当中。 (2)恋爱特点。瑶族青年男女,拥有自由恋爱的权利。完全父母包办之情况仅有少数发生。缔结婚姻前,瑶族男女多数以参加对歌、抢花猫、爬楼、抢花带、吃同年等活动寻找自己心仪对象。 (3)婚俗及家庭生活。瑶族婚姻缔结程序纷繁复杂:男女结为百年之好通常经历恋爱、订亲、迎娶、举行婚礼等等过程,婚姻订立方式主要表现在男方送一些猪肉、生姜、炒米到女方家煮油茶,称“定煮茶”。成亲过后,男子在家对财产,生活和教育拥有绝对支配权,女子家庭地位较低,要负责日常生产和家庭劳务等活动。 2.城镇化进程中恭城瑶族的婚俗变迁 (1)逐步扩大对法律的接受及适用。瑶族青年男女缔结婚姻开始接受采用婚姻登记形式,包办婚姻等违法法律的现象逐渐弱化。 (2)青年男女的婚姻自由度增大。随着思想观念的变化,男女婚配的自由度有了很大改善,本族内男女可随自我意愿自由选择结婚对象,并可与外族通婚。姑表婚逐渐废除。 (3)婚俗奢靡之风弱化。过去婚礼主办方承办婚礼需支付高额的费用,甚至生活拮据以保证婚礼的场面盛大之风气改观,为结婚需要支出的费用大大降低。 (4)妇女家庭地位提升。由于对婚姻法及婚姻新风尚的接受,瑶族妇女杂家中逐渐拥有同男子相同的权利,开始较多参与对家庭财产的支配,家庭生活安排等。 (二)三江侗族传统婚俗概况及城镇化进程中发生的变迁 1.三江侗族传统婚俗概况 (1)择偶习俗。自古以来,侗族有“侗家不娶苗家亲,通婚不互通本族”之说法,意思为侗族人只跟侗族人结婚,即民族内部,家族外部联姻。 (2)恋爱特点。侗族青年的择偶及恋爱方式有“行歌坐夜、月也”等。夜幕临近时,青年男子拿着各种侗族乐器相约到临近寨子女子家门前坐坐,寻找合意恋人。 (3)婚俗及家庭生活。订亲主要以有媒婆说亲为主,自主定亲、换“档”等方式则有“私定终身”之嫌。侗族男女到了十五六岁,父母便会托媒人为子女寻找相守对象。另外,侗族男女青年恋爱谈成熟时期,为表心意双方交换信物,约见家长,商量订婚日期接着举行婚礼。在结亲时,“偷亲、抢亲”等婚俗,则为提高出嫁女地位之用意。 2.城镇化进程中三江侗族的婚俗变迁 (1)突破“门户”观念,婚姻自主为主流。门当户对之观念逐步退出当地人们的生活,侗族男女以对歌合意作为择偶主流。 (2)通婚范围扩大,早婚现象渐行渐少。随着侗族地区民众与外界交流的加大,族里长辈对于与外族通婚的态度也发生转变。对于未成年人的身心保护意识增强,也让“早婚”现象从人们的传统观渐消失。 (3)婚俗程序简化,婚恋特点弱化。说亲、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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