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城市供水合同.doc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拟定城市供水合同

城市供水合同 合同编号: 供水方: 用水方:   为了明确供水方和用水方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市供水实施办法》等文件,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为 (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二)用水量为 立方米/日; 立方米/月。   (三)计费水表安装地点为 (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安装计费水表共 块,登记表号为 。 第二条 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生效后,供水方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方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方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供水方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三条 水费结算方式   (一) 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 计量表;供、用水双方按照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2、用水方用水按照 用水性质实行计量。 (二)供水价格:供水方依据用水方用水性质,按照乌海市发改委规定的水价 元/吨为标准,实行计价。   在合同生效后,遇水价调整时,我公司将提前通知用水方,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并重新签订供水合同。   (三)水费结算方式   l、供水方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方在接到缴费通知单之日起15日内缴清水费;接到缴费通知单15日后仍不缴纳水费的,按应缴纳水费额每日加收5‰的违约金。   2、水费结算采取 方式(现金/转账)。   第四条 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供水方设计安装的计费水表处。(含计费水表)   (二)产权分界点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方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方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水方维护管理,如遇特殊情况另附说明。   第五条 供水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用水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性质用水。   (二)用水方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方收取水费违约金;超过规定缴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方按照国家规定有权中止供水,并断开供水管网。   (三)用水方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长期停用,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供水方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四)因用水方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方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方可根据用水方上三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方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方不退还多估水费。   (五)供水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抢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等情况造成停水的,供水方将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方。   (六)供水方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 24 小时昼夜受理用水方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方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第六条 用水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向供水方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二)有权对供水方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三)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方交水费。   (四)保证计费水表、表井及附属设施完好,发现“跑、冒、滴、漏”必须及时进行清理维护,配合供水方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五)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方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方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方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方重新铅封。 (六)不得在同一用水范围内使用其他供水方的供水,也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方转供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水方的违约责任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水,使用水方受到损失的,供水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水方的违约责任   1、用水方未按期缴纳水费的,还应当支付违约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方按照国家规定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方缴清水费和违约金后,供水方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方要求复装的,应当缴清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用水方私自改变用水性质,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shuwkb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