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契约论》中,“社会公约”引发的一些思考.docVIP

从《社会契约论》中,“社会公约”引发的一些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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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契约论》中,“公约”引发的一些思考 社会公约 在《社会契约论》的开篇,卢梭提出“人生来是自由的,单却无处不身带枷锁”,关于社会契约的产生,卢梭提出了这样的一个假设:“在社会公约产生之前,每一个人都处于一种自然状态,因为曾经达到过这样的一种境地,在自然的状态下危机他们的生存的障碍之大,已经超过了每一个人为了在这种状态下继续生存所能运用的力量,因此这种原始状态已不可能再继续存在,人类如果不改变其生存方式,就会灭亡。然而,由于人类不可能再产生新的力量,而只能大家联起手起来形成一股力量,在一个动机的推动下,一致行动,才能战胜阻力,否则人类就不可能继续存在。这股大力量只有靠许多人的共同协作才能形成,但是由于每个人的力量和自由是他保持自己的生存的主要手段,所以要创建一种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维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产的结合形式,使每一个在种结合形式与全体相联合的人所服从的只不过是他本人。这是社会契约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所以社会契约的产生,从每个结合者来说,每个结合者以及他所有的一切权利已全部转让给集体了。” 所以社会公约是我们每一个人把我们自身和和我们全部的力量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下,而且把共同中的每个成员都接纳为全体不可分割的部分。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首先,社会契约产生的每一个结合体都是平等的,因此不会产生一个结合体屈服于结合体的现象。其次,由于每个转让是毫无保留的,因此每一个结合者都不会有多于其他结合者的额外要求。再次,由于每个人都是把自己奉献给全体而不是奉献给任何一个个人,由于每个人都有相同的权利,所以每个人都得到了他失去的东西的等价物,并获得了更多的保护其所有物的力量。 从“社会公约”中引发的一些思考 法律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阐述:“法律即是公意的行为,也就是说法律是公意的具体表现。法律的对象永远是普遍的,而不是某个个体、个别的行为”既然法律是代表公意的,所以,立法工作是神圣的,从法律的本身说,立法者必须要代表人民的意志,从立法的主体上说,立法者必须要有远见,而且要没有私心。卢梭认为,立法者应该由一位(或许是几位)“非凡人物”来担任。这就要求立法者本身不是法律的执行者,否则法律就会有明显的偏向。法律对于社会的结合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法律是公正的,能准确的反应社会的公意,才能增加每个结合体对整个结合体的认同感,才能使社会契约继续下去。 现代的国家体系是庞大的,立法的工作不可能由一个或几个“非凡的人”去完成,而是由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的人去完成。但是无论是什么原因,法律必须是代表公意的,即要体现结合体的共同意愿,这才是法律的价值所在。所以我认为,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来制定的行政法规是不应该称其为法律的。因为那不是公意的体现,难以贯彻公正的原则。而反过头来看我国的立法工作,立法是由全国人大来进行的,从理论上说人大代表应该是由选举产生的,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的,但是人大代表很多是一些机关的领导,担任着行政的职务,担任行政职务的人,去参加立法,这本身就是冲突的,因为他们是法律的执行者。一部法律的最终诞生,其中很大一部分的内容受到了行政力量的干扰,这里面体现的不是公意,而是政府中的部门利益,是少数人的利益。所以,在中国的立法工作,是有必须继续完善的。 政府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形象的把公意(法律)比喻成大脑,把政府比喻成手脚,也就是说政府是公意的执行载体,是法律的执行机构,政府不是建立在契约的基础上的,政府运转的过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政府应该是保障每个结合者的利益实现的。若是人民不满意,可以选择改变或撤销政府(公职人员)收回委托的权利。所以,很少人愿意在政府里担任职务,因为任职的责任是重大的,不仅需要保证执行法律,还需要公正、比普通的公民要履行更多的义务。 当前在中国还存在这样的一个问题,“公务员热”,很多的大学毕业生,在毕业选择了去考公务员,2013年的公务员报名已经结束,最终的报名人数超过152万,尤其吸引人注意的是截至24日20时,职位最高的报名录取比例是9567:1创下了近万人争夺一个职位的纪录。按照这种理论,难道当前的人们都是乐于承担责任的吗?这显然是说不通的。最大的原因可能是政府制度出现了问题,引导了更多的人去追求公职。 我国是现在为数很少的社会主义国家之一,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形成了特有的政治体制,即党和国家的政治体制高度一致性,我国政府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在做一切工作的时候都是从人民的利益出发,秉持为人民服务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那么我们才能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才能正确处理好个人、集体和国家利益三者的关系”。这是我们每个公职人员应该履行的义务。 但是,我们会发现许多政府机关都存在这样的问题: “门难进,脸难看”的现象存在、个别机关干部还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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