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与韩非子.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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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与韩非子ppt课件

法家重利贱义的伦理思想 主讲人:李笑莎 一、管子的生平 管子,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春秋时齐国颖上人(今安徽颍上),周穆王后代。生于公元前725年,卒于公元前645年。 少贫贱,与鲍叔友善。“已而鲍叔事齐公子小白,管仲事公子纠。及小白立为桓公,公子纠死,管仲囚焉。鲍叔遂进管仲”。 《史记。管晏列传》 管仲既用,任政于齐,齐桓公以霸,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谋也。相桓公历十四年而卒,齐政遂衰。 管鲍之交 管仲夷吾者,颍上人也。少时常与鲍叔牙游,鲍叔知其贤。管仲贫困,常欺鲍叔,鲍叔终善遇之,不以为言。已而鲍叔事齐公子小白,管仲事公子纠。及小白立为桓公,公子纠死,管仲囚焉。鲍叔遂进管仲。管仲既用,任政于齐,齐桓公以霸,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谋也。 —《史记卷六十二·管晏列传第二》 (二)礼法相辅相成的伦理观 1.以管子为代表的齐法家,强调法治和德治的相辅相成,强调法律制裁和道德教化相互配合。 2.管子一派认为,礼是人类社会的等级秩序,义是这种秩序的内容或者原则,法和礼是一个目的,不同的是法有强制性而已。 (三)趋利避害的人性论和人情论 管子最先提出“趋利避害”和“欲乐恶忧”的思想,这是中国伦理思想史有关于人性情问题最早的阐述,他的这一思想对后世的荀子,韩非子,都有重要影响。 凡夫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 ,见害莫能勿避。其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继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渔人之入海,深海万仞,就波逆流,危乘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故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源之下,无所不入焉。 《管子.禁藏》 (四)对道德与物质基础关系的初步探讨 法家思想特点之一是奖励耕战,强调仓廪充实的重要性。 不务天时,则财不生;不勿地利,则仓廪不盈。野芜旷,则民乃菅;上无量,则民乃妄。 《管子.牧民》 韩非子的“自为”人性论和以法代德的非道德主义思想 (一)法家思想产生的社会背景,以及代表人物 (二)韩非子的生平 (三)“法”、“术”、“势”相结合的统治术 (四)人皆“自为”、人各“利异”的人性论。 (五)公私相背,去私行公的公私观 (三)法术势相结合的统治术 冯友兰在《中国哲学简史》写道:“在他以前,法家已经有三派,各有自己的思想路线。一派以慎到为首,他以‘势’为政治和治术的最重要的因素。另一派以申不害为首,申不害强调‘术’是最重要的因素。再一派以商鞅为首,最重视“法”。韩非认为,这三者都是不可缺少的。” (四)人皆“自为”、人各“利异”的人性论。 与其他各家一样,法家也有自己的人性论,而其理论的性质属于自然人性论的范畴。《管子》中齐法家主张,“凡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管子.禁藏》) 而晋法家的代表商鞅也说:“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逸,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商君书.算地》) 而韩非继承并发扬了以往法家的这些看法,都把趋利避害视为人的本性。他说:”夫民之性,恶劳而乐佚。”(《韩非子.心度) (五)公私相背,去私行公的公私观 根据非道德主义原则,人皆利己,只承认私利否认他人利益和整体利益。但根据“法治的原则,要求人人都必须服从以军主力已为代表的地主阶级的整体利益。 韩非子所谓的”公“是指”明法制,去私恩,夫令必行,禁必止。”(《韩非子.饰邪》) 私是指“必行其私,信于朋友,不可为赏劝,不可为罚诅。”(同上) 术:主静臣动,考量事功(主逸臣劳;形名参验) 侧重讲“术”的主要篇目:《主道》《二柄》《扬搉》《奸劫弑臣》《南面》《定法》《八经》等。 韩子之“术”,主要指君主的“驭臣之术”(如是“法术”连用,则偏指法),其内涵有阴、阳两面。其阴密者,谓主静臣劳、主隐臣显之类;阳光者,谓一依法令、考量事功之类。 如其说“阴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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