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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纺织外商投资新长大
推动纺织外商投资新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吸引外商投资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外商投资企业已经成 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1年,我国合同外商直接投资额691.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0.4%;实际外商直接投资额468.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4.9%。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纺织品生产国和出口国,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纺织品服装消费市场。纺织工业一直是外商投资非常感兴趣的领域,特别是改革开放初期,许多外商投资中国往往优先选择纺织、服装项目。 纺织工业利用外资的特点 纺织工业外商投资大致可分为三个或四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979~1991年为初始发展阶段或将1979~1987年划为初始阶 段,1988~1992年划为发展阶段 ;第二阶段:1992~1995年为高速增长阶段;第三阶段:1996年至今为调整提高阶段。第一阶段纺织工业外 商投资以小项目小企业为主,协议外资项目数和协议外资金额呈渐进式增长。第二阶段从1992年开始,中央决定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纺织工业外商投资呈跳跃式 发展,项目数和外商金额大幅度增长,独资的大项目越来越多。第三阶段从1996年开始,纺织工业外商投资进入调整提高阶段,协议项目数和协议外商投资金额 均出现下降趋势。纺织工业外商投资在全国外资投资领域中占有重要地位。1983~2001年,纺织工业合同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约占全国10%,合同外商直 接投资额约占5%。 纺织外商投资企业已成为我国纺织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效地引进了国外的资金、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弥补了我国纺织原料与建设资金短缺等不足,发 挥了我国劳动力资源充分的优势,推动了纺织工业的技术进步和产品结构调整,培养了一批既掌握先进技术、懂得现代企业管理又熟悉国际市场的企业家和高级人 才,扩大了纺织工业的出口创汇能力。 纺织工业利用外资的主要特点纺织外商投资一直稳步发展,现已进入调整提高阶段。纺织工业利用外资以中外合资方式为主,近年来外商独资企业呈明显上升 趋势。投资客商的国别和地区趋于多元化,以我国香港、台湾以及日本、美国、澳门、韩国等为主。外商投资企业规模近年呈扩大态势,大项目大企业明显增多。大 型跨国公司纷纷进入并开始大规模投资外商在化纤领域的独资项目已经以大型项目为主。纺织工业外商投资企业的总体技术水平较高。纺织工业外商投资的行业结 构以纺织、服装业为主,化纤业也占一定比重。纺织工业外商投资集中投向东部沿海地区,正开始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纺织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创汇呈现高增长势头, 但纺织外商投资企业的经济效益不够理想。 我国利用外资的政策导向 1995年,国家颁布《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1997年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此后为实施西部开发战略又 颁布了《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这些政策对纺织行业利用外资起到了较好的引导作用。随着纺织工业宏观形势的变化,利用外资的政策导向也正在发 生变化。 从1997年修订后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来看,纺织业列入鼓励类的项目为:纺织化纤木浆年产10万吨及以上,并建设相应的原料基地 ;工业用 特种纺织品;高仿真化纤及高档织物面料的印染及后整理加工;纺织用助剂、油剂、染化料生产。列入限制类甲 的项目为:常规切片纺的化纤抽丝;单线能力在 2万吨/年以下粘胶短纤维生产;限制类乙 的项目为:毛纺织、棉纺织;生丝、坯绸;高仿真化学纤维及芳纶、碳纤维等特种化纤不允许外商独资 ;纤维级 及非纤用聚酯、腈纶、氨纶不允许外商独资 。 修订后的目录与原目录比较,有明显的变化。随着纺织初加工能力过剩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外资政策上不鼓励外资进入棉纺、毛纺、丝绸等一般性加工领域。实 际上,“八五”以来棉纺、毛纺和化纤三大生产能力的新增基建项目一直受到严格控制,对棉纺生产能力的控制尤为严格。近年来化纤和化纤原料紧缺的矛盾也已经 基本缓解,原来列入鼓励类的化纤项目改为限制乙 类,如高仿真化学纤维及芳纶、氨纶、碳纤维等特种化学纤维原来属鼓励类,现修改为属限制乙 类,并明 确不允许外商独资。可见,对纺织业的外商投资的产业限制更加明确。同时,针对跨国公司纷纷进入中国市场新趋势、新特点,修订后目录在化纤领域进一步明确了 不允许外商独资的项目。 目前,多数跨国公司认为在华投资的最大障碍是限制过严审批繁杂 ,政策法规多变。如外商投资企业反映加工贸易增值税问题,实行“免、抵、退”政策将 导致出口企业特别是进料加工出口的企业税负加重,从而大大降低其出口竞争力。纺织外商投资企业很大部分属于这一类型,此项政策对盈利能力较差的纺织行业影 响较大。再如加工贸易企业保证金台账问题、进口设备减免关税问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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