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解除唐某的劳动合同是否正确.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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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解除唐某的劳动合同是否正确.pdf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 第21 卷第4期 2(阅6年12月出版 lournal ofBeij ing Federation ofTrade Unjons cadre College {举察说法} 企业解除唐慕的劳动令周是否正确? 当事人东本情况. 中诉人:唐某,男,某有限公司原总务部经理,公司工会主席 被诉人:北京某有限公司 蛊蛊篮企J 房某于2000 年9 月通过应将成为北京某有限公司(下简称某公司)总务部经理,负责公司的行政 后勤、 安全保卫、劳动人事工作。 2∞3 年8 月 22 日经过法定民主程序,房某当选为公司工会主席,任期 5年。 在当选工会主席之后,房某向企业提出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上放社会保险等给权要求。 2003 年 1 1 月 3 日,某公司以店采担任总务部经理期间未尽义务等原因,解除店某总务部经理一职;在市、区 两级工会和劳动部门的关注下,某公司于2004年1 月 8 日正式撤回了处罚决定,并补友了唐采的工资。 2004 年3 月,某区卫生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自备水源应在2002 年6 月进行复验,已过期21 个月,据此对 该公司罚款5000元,并限期整改。 这期间~量某正担任公司总务部经理,水源卫生许可证一直在其处保管。 2004年8 月 30 日该公司以唐采的严重失罗、行为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为由,决定解除与房菜的劳 动合同。 在8 月 30 日公司作出解除与唐采劳动合同决定的当天,由时任总务部经理向工会委员会委员通 报了公司关于解除彦莱劳动合同的决定。房某承认自己应该承担禾主验和换发卫生许可证的责任,但认为 自己的行为并不属于严重过失,遥向劳动争4况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该公司: t 、撤销解除劳动合同 的决定; 2、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工资报iII及25%额外补偿金; 3、支付本人年收入二倍的经济 赔偿。 该公司辩称:公司与唐某解除劳动合同,是由于1去某对企业自备水派到期未按规定复验的违法行为 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公司依据《劳动法》和本公司《公司劳动纪律实施细则》解 除与房采的劳动合同,不同意撤销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作为总务部经理的唐某应对永将公司的水源《卫生许可证》及 时进行年捡,致使公司向某区卫生局缴纳了 50∞元罚款承担相应责任。 但某公司未能提供店某任总务 部经理之际与前任的工作交接内容及程序的相关书面证明,因此某公司疏于企业内部管理、缺乏对各部门 及负责人职责与权限详细明确的规定、对工作人员变动后的工作交接没有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未能及时 发现问题隐患,也是某公司受到某区卫生局行政处罚的原因之一。 因此某公司作*解除与房某劳动关系 的决定适用法律过严,此行政处罚金额不足以被认定为由于唐采的失~、行为对某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故依法撤销某公司于2004 年8 月 30 日作出的《关于解除房某劳动合同的决定),并裁决公司于裁决书生 效之日,给付后采2004 年9 月至2006 年9 月期间工资性赔偿66863.32 元。 襄盟i蓝蓝: 本案争议涉及的法律问题: 1 、该公司以来履行职责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为由与庸某解除劳动关系 的主张是否成立?不该公司解除店某劳动合同的程序是否合法? l 、 对该公司以来履行职竟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为由与唐某解除劳动关系的主张是否成立的分析。 首先,某公司与唐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作为合同附件的考勤制度和员工手册 中,并没有明确规 定公司总务部经理的职责包括自备水源的复检工作,而且事实上该项工作是由公司设备科具体负责。在怎 样证明卫生许可证囱唐某保管的问题上,企业并没有提供前任与唐某的交接纪录。 因此,在公司对唐某的 工作职责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不应当认定唐某对公司自备水搬到期未按规定复验就是不履行职责,也 谈不上只行为构成严重失职。其次,某公司因自备水摞复检问题受到50∞元罚款,但依此认定构成对公 司的重大损害,证据不足。公司与唐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规章制度中均未明确规定构成 重大损害的条件或者衡量标准。在没有这一条件和衡量标准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不应当推论重大 损害的事实成立。 因此公司单方将S(削元的罚款认定为重大损害\理囱并不克分。 再次,唐某不仅 -48 一 高大慧:企业解除唐某的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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