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平时作业评讲2 (2).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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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作业评讲2 案例分析题: 1.案例: 甲乙二人因合同问题引发纠纷,为妥善解决纷争,双方各聘请了一位律师,并进行了艰难的协商、谈判,但终因分歧太大,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甲遂诉至法院,该案将于一周后开庭审理。甲聘请的是本市某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双方已于一个月前签订了合同,甲还当场支付了律师代理费5000元。 请问,(1)甲与张律师(或某律师事务所)之间是代理关系吗?为什么? (2)如果是,它是属于委托代理,法定代理,还是指定代理?为什么? 知识点:代理的类型。 案例分析: (1)甲与张律师(或某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关系是代理关系。因为,根据民法关于代理的界定,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在这一代理关系中,甲是被代理人,张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是代理人,张律师的在该代理关系中所实施的行为的法律后果,全部由甲承担。 (2)它属于委托代理。因为张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是根据甲的委托授权而进行代理活动的。张律师将以甲的名义进行谈判、协商、诉讼等活动,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在诉讼活动中维护甲的合法权益,而协商谈判的结果或法院的裁决结果则由甲承担。这属于典型的委托代理,律师的代理权来自甲的单方授权行为,是否聘请律师,聘请哪位律师,都取决于甲的意志。 理解: 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第1款和第3款规定了代理制度的适用范围: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第1款)。 代理广泛适用于我国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及公民和法人之间。具体包括:(1)代理为各种民事法律行为。诸如买卖、承揽、租赁、债务履行、接受继承等,公民、法人均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2)代理为其他法律部门确认的法律行为,包括代办房屋产权登记、法人登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行政行为,代为进行税务登记、交纳税款等财政行为,代理民事诉讼等。 委托代理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关系。相应地,被代理人又称为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又称为被委托人。委托代理一般建立在特定的基础法律关系之上,可以是劳动合同关系、合伙关系、工作职务关系、而多数是委托合同关系,即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合同法第396条),正是在此种意义上称之为委托代理。同时,还必须经过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予代理权,委托代理关系才能确立。从而被代理人的授权意志是委托代理关系最终建立的关键。故又称其为意定代理。如甲公民委托律师代理民事诉讼,不仅要与律师事务所订立委托合同,还必须向律师交付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代理才得以成立,可见,委托代理赖以存在的基础法律关系一般是委托合同、而代理权的产生根据则是授权行为。 2.甲的相机发生了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为此,甲将相机专程送到了该品牌的特约维修店去修理.经查验,相机的某一零部件有些毁损,需要调换,新零件的市场价格是200元,加上修理人工费,共计300元,甲当即支付了全部费用,双方约定两天后取相机。两天后,甲再次来到维修店,相机已经修好,由于甲是摄影器材爱好者,所以甲提出原来相机中坏损了的零件也要一并取走,但这一要求遭到维修店的拒绝。维修店表示,所有换下来的零件全部由厂商收回,这个晶牌的相机一贯如此。甲表示,这样的“惯例”闻所未闻,坚决不同意。经查,厂家和维修店都没有事先告知消费者这一做法,另外,旧零件的价值也没有在甲支付的款项中抵扣。 请问;(1)维修店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 (2)119零件的归属应如何确定? 知识点:所有权。 分析: (1)维修店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 因为旧零件的归属权不属于维修店。财产权利的转移通常通过两种途径,有偿交易或者无偿赠与.甲与维修店之间既无交易的事实,也无赠与的意愿。所以,维修店单方制定的规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2)旧零件的权利归属于甲。因为作为原来相机的组成部分,这一零件的所有权就是属于甲的,这一事实并未发生改变。甲全额支付材料费和人工费后,并未明确表示放弃旧零件的所有权,所以,旧零件的归属没有发生改变,仍然属于甲。甲有权要求维修店返还旧零件。 理解: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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