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安科所版)1.pdf

  1. 1、本文档共15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安科所版)1

广 东 省 安 全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主讲人:方江敏 广 东 省 安 全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所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基本原理 •第三部分 案例分析 广 东 省 安 全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所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相关法律、法规 广 东 省 安 全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目的、意义 •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是企业自身发展、参与全球经济竞争的必 然需要; •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重要保证 广 东 省 安 全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所 (一)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 1 日实施)对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的要求 广 东 省 安 全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所 (1) 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十九条) (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 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 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第二十条) (3)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 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 和安全评价。(第二十五条) 广 东 省 安 全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所 • 1、主要负责人 •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 单位的厂长、总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 (含实际控制人)、站长、法定代表人等。 • 2、安全管理人员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 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等。 广 东 省 安 全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所 (4)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 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 门审查,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验收。(第 二十六、二十七条) (5)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 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 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方可投入使用。(第三十条) 广 东 省 安 全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所 (6)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 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 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 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 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 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 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第三十二 条) 广 东 省 安 全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所 (7)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 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 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 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 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 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 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 案。(第三十三条) 广 东 省 安 全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所 (9)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 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 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第六十九条) (10)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 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 证正常运转。(第六十九条) 广 东 省 安 全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所 • 总的来说, 《安全生产法》要求危险化学 品管理就是在管理制度、机构人员、安全 培训、安全评价和国家标准几个方面的管 理 广 东 省 安 全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

文档评论(0)

ldj21532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