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抚顺市工商局十大打假案例.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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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抚顺市工商局十大打假案例 “3.15”即将来临之际,市工商局与《抚顺晚报》联合推出“维权———我们在行动”宣传活动,本报从今天起将连续推出市工商局“十大打假案例”、“十大消费申诉热点”、“十大消费维权实例”等专版,以推动全社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关注、支持和参与,共同创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要职能部门,2004年,全市各级工商机关按照省工商局“执法服务环境年”的部署,实施了消费安全工程,积极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共查办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278件,案值235万元;查办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09件,案值174万元。取缔无照经营116户,查扣病死猪肉3吨,奶制品、豆制品90公斤,包装食品180公斤,制假私盐30.5吨,调味品1200公斤,啤酒150箱,饮料120箱,其它各种假冒伪劣食品394公斤,假劣化肥17 吨,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下是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中选出的10个案例,以警示广大消费者。 案例之一: 王艳琴制售假冒“红梅”、“莲花”牌味精案 2004年3月,新抚工商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市农贸大厅东侧住宅楼内端掉一个味精造假窝点。执法人员当场查扣假冒“红梅”、“莲花”牌味精825袋(400克包装),用做原料的“三九”牌散装味精14袋(25公斤包装)、添加剂2袋(25公斤包装);查扣台秤1台、封口机一台,标有“红梅”、“莲花”注册标识的包装袋1400余个。 经查,当事人王艳琴于2004年1月以每袋(25公斤装)170元的价格从个体工商户李某处购进山东产“三九”牌味精200袋,又从黑市上购买假冒“红梅”、“莲花”注册商标的包装袋1200余个,然后,在其租用的居民楼内将“三九”牌味精,按一定比例加入盐后,再分装到“红梅”、“莲花”牌味精包装袋中,以每袋3元的价格对外出售。到查处时止,已售出5625袋,非法经营额16875元。新抚工商分局依法没收了查扣的冒牌味精、原料、造假工具及标识,并对当事人罚款1万元。 案例之二: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门市部化肥造假案 2004年2月,新宾满族自治县工商局接群众举报,称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门市部将国产化肥冒充进口化肥欲对外出售。工商执法人员立即赶赴该公司门市部仓库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扣冒牌化肥371袋、冒牌美国产“嘉吉”牌磷酸二铵包装袋91个、封口机1台、封口线10卷。 经调查取证,该公司门市部于2004年2月,以每袋(50公斤包装)110元的价格购进重庆产“双赢”牌磷酸二铵331袋、购进宣城产“森泰”牌磷酸二铵40袋,共计371袋,支付货款总计40810元。该公司门市部为牟取暴利,又从外地购买美国“嘉吉”牌磷酸二铵包装袋460个,将上述二个品牌化肥换装到美国产“嘉吉”牌磷酸二铵包装袋中,欲实施换包装造假,冒充进口化肥对外销售。至案发时止,已换装324袋,尚有未换装“双赢”牌和“森泰”牌磷酸二铵各7袋和40袋。新宾满族自治县工商局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没收冒牌“嘉吉”牌磷酸二铵324袋,并对该公司处罚款6万元。 案例之三:万国瑞销售死因不明毛鸡案 2004年1月,东洲工商分局接群众举报,在东洲区碾盘乡石富村查获了一个销售死因不明毛鸡黑窝点,当场查获不明死因的毛鸡1200只。经查实,当事人万国瑞系东洲区碾盘乡石富村农民。2004年伊始,万国瑞在东洲区碾盘乡石富村养鸡户中以每只0.8至0.9元的价格收购死因不明毛鸡约1200余只,然后雇佣民工,在无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健康证的情况下从事毛鸡加工。 东洲工商分局依法取缔该黑加工点,销毁死因不明的毛鸡1200只,并对当事人处以1200元的罚款。 案例之四:孙玉德违法经营注水生猪案 2004年4月,市工商局经检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东洲区新屯某酒店院内当场查获生猪115头及向生猪体内注水的相关器具。 经查,孙玉德于2004年3月在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核准登记、只持有动物防疫合格证的情况下,雇佣货车擅自从黑山和辽中等地购进生猪。购进后,孙玉德将生猪统一存放在东洲区新屯某酒店院内,由其雇佣的民工使用改制的塑料容器为生猪注水,然后,分别销往开原和铁岭等地屠宰厂。 经检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生猪115头,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5070元和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之五:金淑杰销售病死猪肉案 2004年7月19日,抚顺市工商局消保处根据群众举报,会同抚顺市动物检疫站及新闻媒体驱车前往抚顺市望花区北后水果批发市场冷库。经动物检疫人员对冷库存放的猪肉检查后初步鉴定,该批猪肉来历不明,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查封。经过调查取证认定,当事人于2004年5月至7月间,为非法获取利润,从外地以低价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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