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版)及修订及条文说明.docVIP

10.《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版)及修订及条文说明.doc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一、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 (3) ????二、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2000年版)修订及条文说明…………………(41) ????三、 气瓶国家标准目录 …………………………………………………… (73) ????四、 正在制订的气瓶国家标准项目 …………………………………………(77)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 ????关于颁发《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局(集团)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 ???? 1989年12月22日原劳动部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对保证气瓶安全使用,提高气瓶安全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原规程颁布实施已十余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原规程的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为此,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研究的基础上,我局对原规程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予以公布。新规程自2001年7月1日开始生效,原《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同时废止。 ????执行新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告我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附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 二〇〇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章 材料 ????第四章 设计 ????第五章 制造 ????第六章 气瓶附件 ????第七章 充装 ????第八章 定期检验 ????第九章 运输、储存、经销和使用 ????第十章 附则 ????附录1 气瓶的钢印标记和检验色标 ????附录2 寒冷地区的划分 ????附录3 气瓶型式试验技术评定的内容和要求 ????附录4 气瓶判废通知书 ????第一章 总则 ???? 第1条 为了加强气瓶的安全监察,保证气瓶安全使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产品质量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规定,制订本规程。 ???? 第2条 本规程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1.0~3.0MPa(表压,下同)、公称容积为0.4~3000L、盛装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或混合气体的无缝、焊接和特种气瓶(“特种气瓶”指车用气瓶、低温绝热气瓶、纤维缠绕气瓶和非重复充装气瓶等,其中低温绝热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的下限为0.2MPa)。 ???? 第3条 本规程的规定是对气瓶安全的基本要求。气瓶的设计、制造、充装、运输、储存、经销、使用和检验等,均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规程,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4条 气瓶产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标准中应包括产品型式试验的内容和要求。暂时没有国家标准的产品,由制造企业采用或参照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制订企业标准。企业标准需经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评审备案。 ????第5条 研制、开发气瓶及其附件新产品,应在试验研究并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产品试制。试制品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并按本规程附录3《气瓶型式试验技术评定的内容和要求》,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授权的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定。经型式试验技术评定合格的气瓶,允许在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指定的范围和规定时间内试用。试用期满后,按程序办理制造资格认可手续。 ????第6条 进口气瓶的管理按《进口锅炉压力机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向我国出口气瓶及其附件的境外制造企业,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安全质量许可证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7条 瓶装气体的分类按GB16163《瓶装压缩气体分类》规定。按其临界温度可划分为三类: ???? 1.临界温度小于-10的为永久气体; ???? 2.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的为高压液化气体; ??? ?3.临界温度大于70的为低压液化气体。 ????第8条 气瓶的压力系列如表1规定。气瓶的水压试验压力,一般应为公称工作压力的1.5倍;特殊情况者,按相应国家标准的具体规定。 ????表1 (MPa) ????见表 ???? 第9条 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对于盛装永久气体的气瓶,系指在基准温度时(一般为20),所盛装气体的限定充装压力;对于盛装液化气体的气瓶,系指温度为60时瓶内气体压力的上限值。 ????盛装高压液化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不得小于8MPa。盛装有毒和危害的液化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的选用应适当提高。 ????常用气体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如表2规定。

文档评论(0)

xuefei111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