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标签通则及标识规定的异同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异同 为帮助生产者和消费者正确标注和识别,纠正食品标签标识在执行中容易出现的错误和问题,现将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异同说明如下: ????一.关于GB7718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所适用的范围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是针对经预先定量包装好的、或已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标签做出的规定。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则是对所有粘贴、印刷、标记在食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即所适用的范围不仅仅是已有包装的食品,包括没有包装的裸体食品。 二. 关于食品名称的规定 GB7718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都强调了产品名称必须体现食品的真实属性,并且应使用国家或行业标准已有规定的食品名称。可以使用新创、奇特、商标等名称,但必须在这些名称的临近部位同时标示标准规定的名称。如果所使用的创新、奇特、商标等名称会使人误解成另外属性的商品时,在同时标示标准规定的名称时,还应使用同一字号。例如:“茉莉花茶”这是NY/T456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但生产企业往往在其茶叶包装上只标示“碧潭飘雪”、“花毛峰”等新创名称,却不同时标示产品标准所规定的名称:“茉莉花茶”这是不允许的;再如,明明是调味料,却在包装上用特大的字体标示:“酸菜鱼”、“麻辣鸡”、“青椒肉丝”,用特小的字体在其后面标示“调味料”,这种利用字体大小、颜色差异来误导产品真实属性的行为也是错误的;还有明明是膨化食品,却偏偏不用这一名称,而只在标签标识上标示“米通”“粗粮王”等奇特名称。 除了食品企业错误的标识外,也有职能部门错误的评判,例如:芝麻油产品所执行的国家标准GB/T8233已经明确规定了产品的名称,在标准中又将芝麻油分为香油和普通芝麻油两类,企业在产品标签上使用的是“芝麻油”这一标准规定的名称,而相关部门却要求其按类属名称来标示产品名称,并误判为产品名称不合格。 另外,《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在GB7718的基础上还增加了:“由两种或者两种以上食品通过物理混合而成且外观均匀一致难以相互分离的食品,其名称应当反映该食品的混合属性和分类(类属)名称;”和“以动、植物食物为原料,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艺制作,用以模仿其他生物的个体、器官、组织等特征的食品,应当在名称前冠以“人造”、“仿”或者“素”等字样,并标注该食品真实属性的分类(类属)名称。”例如:以大豆粉、淀粉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不能只称为:“大豆粉”,而应将大豆粉和淀粉都体现在产品名称中;又如:以大豆或魔芋为原料生产的仿肉类食品,不能称为:“火腿”、“串烧肉”等,而应叫做:“仿(或素)火腿.大豆制品”、“串烧素肉大豆制品”。 三.关于配料清单 配料清单是反应产品真实属性的依据。GB7718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对此的规定是一致的。在标注上的错误有以下几种:1)产品中所使用的配料不全部标出,而是标出一部分配料后用“等”字代替;2)配料的标示顺序没按添加量从多到少的顺序排列,例如:以饮用水为主、再添加了一些橙汁(或其他果汁)的饮料,配料应该是:饮用水、橙汁;但生产企业往往是这样标示的:橙汁、饮用水。这是不符合法规的;3)所使用的配料本身就是复合配料且复合配料又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不按规定将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标出,例如:半固体调味料的配料中使用了醪糟,而醪糟本身就是一种复合配料,且执行的是企业标准,这种情况下应该把醪糟本身的配料也标示出来;4) 食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配料表中没有全部列出,尤其是加入的甜味剂、着色剂、防腐剂,没有按所添加的具体名称一一列出;5)食品中所使用的可食用包装物,如胶囊等没按要求表示出其原始配料;6)在食品标签上声称“高钙”、“低盐”、“特添多种维生素”等宣传文字,在配料表中却没有标出所声称的这些物质的含量。 配料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还需注意按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规定,在此也曾出现过误判的情况,例如:在食品中使用了甜味剂(阿斯巴甜),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96版的规定“应注明糖尿病人不宜食用”,但在其后的修改单中已将此改为“含苯丙氨酸”,企业也是按修改后的要求标注的,而相关职能部门却按已失效的标准来误判标识不合格。 四.关于净含量 在《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进一步明确了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净含量标注上错误较多的是:净含量没有和食品名称一起标示在主展示板面上,往往将净含量标示在食品包装(或标识)的背面或次要板面上。当产品为固、液两项共存时,没按要求标示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如:盐水蘑菇、糖水梨等。 五.制造者(或分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 在《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增加了“对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