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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科技university人事调配工作规定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人事调配工作规定 为进一步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加强人事调配工作的宏观调控与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固定事业编制人员的录用、调出和校内调动。 高层次人才引进及配偶安置程序按《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及《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执行。 一、调配原则 (一)人事调配工作必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的编制、职务岗位数及人员结构要求开展工作,为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服务,实行公开招聘、按需择优、任人唯贤、合理调配。 (二)严格执行编制定员规定,在各单位核定编制的基础上,按需设岗,制定人员调配计划。 (三)除高层次人才引进外,师资队伍补充优先从校内符合高校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中选拔,党政管理、教学辅助队伍的补充以校内调剂为主渠道。 二、新入校教职工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高尚。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业务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符合岗位任职条件,一般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新入校教职工,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女性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四)教职工在桂林市区工作的配偶、子女和亲属,原则上不予调进学校,确因工作需要,须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按下列第三条执行。 三、新入校人员的接收程序 (一)制定计划。各基层单位(学院、处、部等)于每年9月报送下一年度进人计划申请,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于当年10月份下达给各单位。 (二)公开招聘 1.人事处将招聘信息在相关网站、媒体上公布,进行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供各种申请材料,报人事处或相关基层单位(学院、处、部等)。 2.报名资格审查暨单位初选 资格审查暨初选由人事处会同各基层单位完成;一般按不低于1:3的岗位比例确定初选人员。 3.符合条件应聘人员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笔试、面试和考核。 4.应聘教学岗位的必须进行公开试讲考核。 (三)学校审定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公开招聘考核结果,人事处提出拟录用人员人选,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公示。公示期满后提交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批。 (五)办理入校工作手续 拟录用人员获得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来校办理报到手续。 (六)签订《聘用合同》,到岗工作。 四、人员调出 (一)教职工凡要求调出学校,需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教职工调出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同意,连同调出单位商调函一起报人事处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出手续。 (二)现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调出,需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报学校党委会审批同意;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及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调出,需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学校中层领导干部调出,需由组织部门报学校党委会批准免职后,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其他人员调出需经人事处研究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三)离校手续由人事处统一办理。调出人员自批准之日起2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调出手续;自获批准调离之次月起学校停发其工资及其它待遇。 (四)凡调出人员,其配偶或子女属于照顾性调入者,原则上随调。 (五)对于涉密人员,学校按照必威体育官网网址相关规定办理调出手续。 五、校内调动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校内调动审批表》,经调出、调入单位审批同意,调入单位按规定程序对其提出岗位聘任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批。 六、各单位人员流动须由本单位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八、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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