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成和熊波民间借贷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docVIP

李小成和熊波民间借贷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doc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李小成和熊波民间借贷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深中法民申字第45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李小成,住所地浙江省常山县。 委托代理人:刘天军,广东众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熊波,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再审申请人李小成因与被申请人熊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4)深宝法民一初字第93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李小成申请再审称,(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具体而言,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民间借贷关系,转入申请人账户的款项并非借款,而是案外人向申请人支付的赔偿款;(二)一审法院审判程序违法,首先在申请人提交的调取证据申请的复议期间作出判决不当,且未依法送达一审判决书,剥夺了申请人的上诉权。为此,请求裁定再审。 经审查,本案一审诉讼期间,再审申请人李小成向一审法院申请调取其曾在中信银行签署的由深圳市盛天源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及其他材料,一审法院认为上述证据材料不属于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的材料,故依法决定不予准许。李小成又提出复议申请,该院于一审判决作出前进行了复议,维持了上述不予准许的决定。本案一审判决作出后,该院将一审判决及上述复议决定书一并向由李小成所书写确认的送达地址进行邮寄送达,在三次无人签收情况下,又向李小成的户籍住址进行邮寄送达,但被拒绝签收。本院认为,一审法院在对申请调取证据材料的审查及复议程序,以及一审判决的作出和送达等诉讼程序上均没有违法及不当,李小成申请再审时所提出的一审法院存在审判程序违法的理由不能成立;综合本案现有证据,包括《借款合同》、转账凭证、借据、银行出具的《证明》、《司法鉴定意见书》及庭审笔录等主要证据,经庭审质证相互印证,能够依法认定李小成向被申请人熊波借款人民币15万元的事实。李小成申请再审提出本案双方不存在真实的民间借贷关系,转入其账户内的15万元并非本案借款,实际为案外人向其支付的违约赔偿款,但其未能列举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其相关主张因缺乏事实证据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及判决处理亦无不当。 综上,李小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李小成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汪 洪 审 判 员  昝龙应 代理审判员  唐林波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书 记 员  李 丹 文章来源:/falvwenshu/minshianjian/1006536.shtml 律伴网()法律服务平台

文档评论(0)

jdy26184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分享好文档!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