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_课件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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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_课件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基本要求】 1.熟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 2.理解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3.理解刑事诉讼的若干基本理念和基本范畴 4.了解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5.了解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 6.了解刑事诉讼法制定的目的和刑事诉讼法的任务;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一、刑事诉讼的概念与特征 (一)刑事诉讼的概念 我国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其他侦查机关,下同)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二)刑事诉讼的特征 1.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主持进行; 2.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3.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4.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 ;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与任务 一、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 刑事诉讼法第1条规定了其制定目的,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 二、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节 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 一、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 一句话概括二者关系:“二者不可偏废,依不同刑事政策,略有侧重。” 二、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 (一)实体公正是要求案件的处理结果符合公正标准; (二)程序公正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审判中立——(审判独立、回避制度) 2.控辩平等——(指定辩护、法律援助制度) 3.诉讼具有可参与性——(审查起诉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后陈述) 4.程序公开——(审判公开) 5.程序安定——(二审终审) 三、诉讼效率 追求诉讼的效率价值,绝不能牺牲公正。;第四节 刑事诉讼的基??范畴 一、刑事诉讼目的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 二、刑事诉讼价值 秩序、公正、效益 三、刑事诉讼主体 国家专门机关、诉讼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 四、刑事诉讼职能 控诉职能、辩护职能、审判职能 五、刑事诉讼结构 等腰三角形的诉讼结构 六、刑事诉讼阶段 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例1-1.多选题】下列哪些人是承担控诉职能的诉讼参与人?(07年真题) A.公诉人B.自诉人C.被害人D.控方证人 【答案】:BC 【例1-2.单选题】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提起公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会计等5人被认定为该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在法院审理中,该公司被注销。关于法院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08年真题) A.继续审理 B.终止审理 C.终止审理,建议检察机关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会计等另行起诉 D.退回检察机关,建议检察机关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会计等另行起诉 【答案】:A;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基本要求】 1.熟悉各项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具体要求 2.了解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及其特点;第一节 基本原则概述 一、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概念 二、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特点 1.体现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 2.是由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律原则 3.一般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4.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二节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第三节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第四节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一、独立的主体 独立行使职权的主体是法院、检察院,而非法官、检察官。 二、独立行使职权的前提 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三、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干涉 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于法无据的干预。(但是,要接受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四、上下级法院间的关系 监督与被监督 五、上下级检察院间的关系 领导与被领导;第五节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第六节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三、审判监督 (一)对法庭审理活动的监督 是一种事后监督,不能当庭提意见。 (二)对一审或已生效裁判的抗诉 1.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四、执行监督 (一)死刑执行的临场监督。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二)对监外执行的监督。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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