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省法制督查培训开班仪式上.docVIP

  1.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在2010年省法制督查培训开班仪式上

PAGE  PAGE 4 在2010年省法制督查培训开班仪式上的 动员讲话 同志们: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我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政执法组织和综合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做到权责一致、公正执法、公平执法、文明执法,执法为民,以保障刚刚结束的省委八届九次全会提出的“两强一堡”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以及《云南省法制督查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省法制办决定举办五期法制督查培训。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法制督查这一项制度,以利于做好今后的法制督查工作,利用开班仪式的时间,我就设立法制督查制度及其法制督查队伍的背景和依据、为什么要设立法制督查、法制督查人员的性质、法制督查人员的职责、法制督查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这么五个问题,与大家进行交流。 一、我省设立法制督查制度及其法制督查队伍的背景和依据 我省法制督查制度建立的背景是,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以后,国务院要求要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据此,大多数省市区先后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对行政执法监督作出规定。我省制定的是一个地方性法规和一个省政府规章,即《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这两个监督条例和监督规定,对监督的主体、监督的对象、监督的体制和机制等,进行了比较全面系统的规范,其中设立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就是法制督查制度,据此开始建立法制督查队伍。到目前,我省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云南省法制督查证》和《云南省特邀法制督查证》的人员8千多人。10多年来的实践表明,法制督查这支队伍,对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需求看,我省法制督查这支队伍须在数量上进一步增加、素质上进一步提高。从数量上看,我省拥有行政执法人员近20万,而法制督查人员才8千多,比例不相协调。从素质看,法制监督人员因其职责的原因,与行政执法人员形成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就要求法制监督人员的素质应当比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高出一筹。这也是我们决定举办法制督查培训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最近几年中,2005和2008年举办过这样的培训,有的持证人员其证件的有效期已满,有的需要培训考试取得证件,加之最近几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也需要进行培训。 为什么要设立法制督查制度,建立法制督查队伍 刚才简要介绍了法制督查制度设立的背景、建立法制督查队伍的依据和法制督查队伍的大体情况。那么为什么要设立法制督查制度、建立法制督查这支队伍呢?我想是否可以从这样几个方面来加以理解和说明: 第一、从权力的本质属性方面人性需求层次规律决定了权力具有扩张性、诱惑性和利益性。(马斯洛需求层次论、解人颐) 第二、从行政权力本身的特点直接性、广泛性和主动性。 第三、从法制督查的性质法制督查从其监督的性质上讲,它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的性质。与其他监督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与外部的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依照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监督、政党监督、社会团体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相比,它是以行政权制约行政权,具有内部行政行为的性质。 二是,与内部的审计监督、监察监督、统计监督等专门监督相比,它具有两重性:既是监督的主体,又能是监督的对象。 三是,总体讲,它具有监督范围的广泛性、监督频率的经常性和监督方式的直接性。这些特点决定了层级监督发挥着其他监督方式无法取代的作用: 所谓监督范围的广泛性,是指对行政行为全方位的监督。既监督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又监督行政行为的合理性;既监督具体行政行为,又监督抽象行政行为;既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又监督法定授权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行政执法监督的范围: 1,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适当; 2, 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 3,行政执法组织的执法主体资格及其行使职权是否合法; 4 行政执法的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5, 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及其执法证件的使用和管理;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进行监督的事项。 所谓监督方式的直接性,是指行政执法监督主体与对象之间具有直接的隶属关系,比起其他外部监督更直接,更容易发现问题,并且可以直接纠正处理,免除中间环节,是高效率的监督。 所谓监督频率的经常性,是指行政执法监督的频率远高于其他监督,更容易发现问题。 法制督查人员的性质 法制督查人员是行政执法监督主体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配备的专职或者兼职的法制督察,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从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担任的特邀法制督察。法制督查人员是行政执法监督人员。 四、法制督察和特邀法制督察的职权 (一)法制督查的三项职权 在本地区或本系统范围内依法行使下列行政执法监督职权:   第一,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85****7617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