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问题分析.doc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担保问题分析

担保问题分析 索引 一、 本案认定连带保证和认定一般保证都有依据(连带更强) .. 2 (一) 认定一般保证的理由 ............................. 2 (二) 认定连带保证的理由 ............................. 2 1、 从法律规定角度 ................................. 2 二、 连带责任对被告的利弊 ................................ 3 三、 一般保证对被告的利弊 ................................ 3 (一)被告并不能享受先诉抗辩权 ........................ 3 (二)时效非常不利 .................................... 4 四、 什么时候时效是两年? ................................ 5 担 保 问 题 分 析 一、本案认定连带保证和认定一般保证都有依据(连带更强) 本案中,借条上同时出现了“在借款人不能偿还本息及违约金时,担保人自愿将本款还清”“担保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能够对担保的性质起决定性作用的字眼。 (一)认定一般保证的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担保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的适用和保证责任方式认定问题的批复》第二条: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始承担保证责任的,视为一般保证。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且根据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本意推定不出为一般保证责任的,视为连带责任保证。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本案双方当事人对实现担保权利的条件是“不能履行债务时”,满足法律认定一般保证的条件,因此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要经过强制执行的前置程序。 (二)认定连带保证的理由 1、从法律规定角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同理,本案当事人也在借条中约定了“担保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事实,从这个角度也能说明连带保证的成立。 2、从适用冲突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是指当事人就保证方式没有任何意思表示情形;当事人对保证方式约定不明确,是指当事人就保证方式所为意思标准存在疑议,经过解释仍然不能消除其意思表示的疑义情形。 本案中,当事人既约定了连带保证,又约定了一般保证,《担保法》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都能够适用,解释之后仍然不能明确双方意思。因此最终应当适用冲突条款,将本案定性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连带责任对被告的利弊 好处可以体现在时效方面,弊端目前没发现。 三、一般保证对被告的利弊 (一)被告并不能享受先诉抗辩权 《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本案中债务人失踪,符合担保法关于取消先诉抗辩权的条件,因此担保人此时不能以先诉抗辩权为由,拒绝履行担保义务。 (二)时效非常不利 《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其他障碍”,诉讼时效中止: (一)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二)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三)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四)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如果本案被确定为一般保证,债务人逃逸很可能被认定为“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案件很可能被中止,时效要从找到被告后继续计算。 因此,如果被认定为一般保证,被告在将来还有可能要承担保证 责任,但是连带保证就没有这个问题,但连带保

文档评论(0)

sheppha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5134022301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