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缔约国.doc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缔约国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缔约国 篇一: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成员国名单) e/ 前南斯拉夫分别于1980年4月11日签署和1985年3月27日批准公约。 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于2001年3月12日作出如下有效声明:“公约自1992年4月27日国家继承之日对南斯拉夫生效。” 声明和保留 1/ 该国政府声明,根据公约第十二条和第九十六条,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中,凡允许通过协议形式签订销售合同或进行修改或终止,或以书面形式以外的任何方式提出要约、承诺或作出意思表示的任何规定,在当事人在其本国境内设立了营业地点的情况下将不适用。 2/ 加拿大政府在加入时声明,根据公约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公约同时适用于艾伯塔、不列颠哥伦比亚、马尼托巴、新不伦瑞克、纽芬兰和拉布拉多、新斯科舍、安大略、爱德华太子岛和西北地区。(加拿大政府在加入时声明,根据公约第九十五条,就不列颠哥伦比亚而言,不受公约第一条第(1)款(b)项的约束。在一份于1992年7月31日收到的通知中,加拿大政府撤回了该声明。)在一份于1992年4月9日收到的声明中,加拿大政府又将公约的适用范围扩大到魁北克和萨斯喀彻温。在一份于1992年6月29日收到的通知中,加拿大政府将公约的适用范围扩大到育空地区。在一份于2003年6月18日收到的通知中,加拿大政府将公约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努那瓦特地区。 3/中国政府在批准公约时声明,它不受第一条第(1)款(b)项和第十一条的约束,也不受公约内与第十一条内容有关的规定的约束。 4/ 丹麦、芬兰、挪威和瑞典政府在批准公约时根据第九十二条第(1)款的规定声明,它们不受公约第二部分(合同的订立)的约束。根据第九十四条第(1)款和第九十四条第(2)款的规定,丹麦、芬兰、挪威和瑞典政府在批准公约时声明,公约不适用于营业地点设立在丹麦、芬兰、瑞典、冰岛或挪威的当事人的销售合同。在一份于2003年3月12日生效的通知中,冰岛政府声明,根据第九十四条第(1)款的规定,公约不适用于在丹麦、芬兰、冰岛、挪威或瑞典设立了营业地点的当事人之间的销售合同或这些合同的订立。 5/ 德国政府在批准公约时声明,对于已经声明不适用第一条第(1)款(b)项的任何国家,德国也不适用第一条第(1)款(b)项。 6/ 匈牙利政府在批准公约时声明,其认为经济互助委员会各成员国组织之间的交货一般条件应受公约第九十条规定的约束。 7/ 该国政府声明,其不受第一条第(1)款(b)项的约束。 篇二: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共分为四个部分:(1)适用范围;(2)合同的成立;(3)货物买卖;(4)最后条款。全文共101条。公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公约的基本原则。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原则、平等互利原则与兼顾不同社会、经济和法律制度的原则。这些基本原则是执行、解释和修订公约的依据,也是处理国际货物买卖关系和发展国际贸易关系的准绳。 2.适用范围。第一,公约只适用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即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双方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但对某些货物的国际买卖不能适用该公约作了明确规定。第二,公约适用于当事人在缔约国内有营业地的合同,但如果根据适用于“合同”的冲突规范,该“合同”应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在这种情况下也应适用“销售合同公约”,而不管合同当事人在该缔约国有无营业所。对此规定,缔约国在批准或者加入时可以声明保留。第三,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不适用该公约。(适用范围不允许缔约国保留) 3.合同的订立。包括合同的形式和发价(要约)与接受(承诺)的法律效力。 4.买方和卖方的权利义务。第一,卖方责任主要表现为三项义务:交付货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移转货物的所有权。第二,买方的责任主要表现为两项义务:支付货物价款;收取货物。第三,详细规定卖方和买方违反合同时的补救办法。第四,规定了风险转移的几种情况。第五,明确了根本违反合同和预期违反合同的含义以及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当事人双方所应履行的义务。第六,对免责根据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 补充: CISG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根据联合国大会的授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会议于1980年3月10日至4月11日在奥地利维也纳举行(维也纳会议),共62个国家的代表出席。在这次会议上通过了该公约。1988年公约在达到法定批准国家数额后正式生效。我国于1986年12月向联合国秘书长递交了该公约的批准书,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但在参加公约时,根据第95、96条的规定,我国

文档评论(0)

1045141460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