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PDFVIP

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PDF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PDF

企业会计准则第 X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除本准则第四条所列情形外,本准则适用于所有非 流动资产,如果适用于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包含在处置 组中,本准则同样适用于处置组整体。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 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 的负债。处置组也包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 分摊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 第三条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经营 中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 被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一)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经营地区。 (二)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经营地 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三)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1 第四条 下列各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资产或负债的计 量,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企业 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 (二)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 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5 号——生物资产》。 (三)职工离职后福利计划形成的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 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四)递延所得税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所得税》。 (五)《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规范的金融工具,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 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 (六)《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 计准则第 26 号——再保险合同》规范的合同权利,分别适用《企 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6 号 ——再保险合同》。 (七)投资性主体的子公司,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 2 第二章 分类 第五条 企业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 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第六条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应当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在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或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下同)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 出售; (二)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 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如果该出 售计划需要得到股东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应当已经取得批准。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企业间签订的约束性购买协议,该协议 通常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 约惩罚等所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 极小。 第七条 因企业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 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有充分证据表明企业仍然承诺出 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企业应当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 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一)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

文档评论(0)

thl1006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