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004之法律体系、法律行为与意识、法律关系.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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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004之法律体系、法律行为与意识、法律关系

法理学;一、法律体系的概念 法律体系,也称“法的体系”或者“法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二、法律体系的特点 三、与相关概念的差异 [法制体系、法学体系、立法体系] ;四、法律部门释义 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对一国现行全部法律规范所作的分类。它是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每个法律部门都有其相对独立性,但又互相联系,协调统一,共同构成一国的法律体系。 部门法与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规范性法律文件是表现部门法内容的形式或者载体。 ;五、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有两项: (一)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二)法律调整方法 [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 六、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关于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如何划分,我国法学界迄今尚无统一的认识。仅参考:(一)宪法(二)行政法(三)民商法(四)经济法(五)刑法(六)社会法(七)环境法(八)程序法 [七、规范性法律文化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张版P99-101;为法治中国的宏伟大厦奠基——写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迈出决定性步伐之际 /2010lh/content_1553766.htm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10年03月11日   来源:新华社 为法治中国的宏伟大厦奠基 ——写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迈出决定性步伐之际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张宿堂、邹声文、张宗堂、贾楠)“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个重大的治国方略,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上升到全新高度; “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个明确的立法目标,让无数中国人不懈奋斗数十载。 3月9日下午,北京,人民大会堂。面对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的话语坚定有力:“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上迈出决定性步伐!” 这一重大宣示,意味着我国距立法工作总目标的实现指日可待,标志着建设法治国家的理想奠定了坚固基石。 几度沧海桑田,无数风雨兼程—— 从拨乱反正、改革开放起,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建设走过了波澜壮阔的30多年;如果上溯至1949年颁布的《共同纲领》,新中国法律体系的建设,更历经了一个甲子的艰辛探索…… 这是一个历史性的伟大跨越—— 从“无法无天”到有法可依。经过60多年艰辛探索、30多年不懈努力,以宪法为统帅,部门齐全、数量适度、内在统一、外在协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年内将如期形成 在一个有几千年封建传统的古老国度,专制的传统显得无比强大; 在一个生命力勃发的社会主义国家,法治的呼唤更显得无比迫切。 依法治国——随着新中国的成立,这一前所未有的重大命题摆在了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人面前。艰辛的探索也由此开始—— 有过成功的欣喜——新中国成立后短短几年间,就制定了54宪法、婚姻法、工会法、土地改革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到“文革”前,共制定法律、法令和法规1500多件,为新中国法制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更有过惨痛的教训——“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期间,法律尊严被践踏,刚刚建立起的脆弱社会主义法制体系遭到严重破坏,中国陷入“无法无天”的局面。 改革开放的历史性抉择,改写了中国的命运,也让中国的法制建设步入康庄大道—— 历经动乱,中华民族得出一个朴素的真理:国家要长治久安,必须依靠民主和法制。 “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走出灾难,中国共产党人保持着宝贵的清醒和深刻。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十六字方针”,对我国法制建设进程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党的领导下,中国的立法工作始终有计划、按步骤,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刚刚获得新生的中国立法者,都有一种争分夺秒的紧迫感,一种献身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使命感。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1979年3月开展工作,短短3个月里,就向全国人大提出了刑法、刑事诉讼法、选举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7部法律草案,并全部在当年7月举行的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创造了全国人大立法史上的一项纪录。 “那时无论吃饭、走路,还是睡觉,脑子里都是法律条文,每天很晚骑车回家,还要带上一大包材料在家接着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顾昂然这样回忆那最为难忘的3个月。 从几近废墟中站起,中国立法者胼手胝足、筚路蓝缕,用汗水和心血,为新中国法律体系的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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