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点.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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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点

第八章 企业所得税法 及纳税实务; 第八章:企业所得税法及纳税实务;第二节:纳税义务人 一、纳税人 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 ; 2.扣缴义务人——针对非居民企业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2)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例题】我国居民企业的判定标准有( )。   A.登记注册地标准   B.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C.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   D.生产经营所在地  【答案】AC 【例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   A.股份有限公司   B.合伙企业   C.联营企业   D.出版社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根据规定,合伙企业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的有( )。   A.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B.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C.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D.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答案】ABD   【解析】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二、征税对象;3.所得来源地的确定;第三节、税率 ;【例题】某小型微利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2007年度亏损20万元,2008年度盈利35万元。该企业200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1.5   B.2.25   C.3   D.3.75     ;第四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  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1、一般规定 (1)销售货物收入;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包括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息、红利收入;以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5)利息收入:按合同规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6)租金收入;按合同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按合同规定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8)接受捐赠收入;实际收到捐赠资产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9)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回款,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 2.特殊收入的确定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特的,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4)企业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计算收入. ;关联:视同销售行为的有关账务处理   (1)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2)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   (3)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   (4)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例题】某水泥厂将自产水泥用于在建工程,成本价8000元,不含税售价10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9700   贷:库存商品            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所得税核算时,应计入收入10000元,同时转成本8000元体现,体现所得2000元 会计利润调整法时,应调增税所得2000元 ;例:企业将自产成本为90万元的产品用于公益性捐赠,对外销售价为100万元(不含税),纳税时则应按100万元计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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