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招商局集团内部控制规定—财务报告.docVIP

24招商局集团内部控制规定—财务报告.doc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24招商局集团内部控制规定—财务报告

PAGE  PAGE 9 招商局集团内部控制规定——财务报告 2010年版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规范集团的财务报告编制,防范不当编制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产生的重大影响,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招商局集团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招商局集团会计制度》,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全资、控股的各级公司和单位(以下简称“各公司”)。集团控制的上市公司原则上执行本规定,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在形式、程序等方面须满足上市公司相关法律、监管要求。参资公司和单位可参照执行。 本规定所称的财务报告,是指各公司根据集团会计制度编制的反映本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包括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编制说明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主表及相关附表。 财务报告编制说明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其他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财务报告编制说明应当披露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变更等重要事项,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 第四条 各公司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编制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可能导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和声誉受损。 (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造成决策失误,干扰市场秩序。 (三)不能有效利用财务报告,难以及时发现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能导致公司财务和经营风险失控。 第五条 各公司应当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对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制,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 各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财务报告的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 岗位分工与职责安排 第六条 各公司应当建立财务报告编制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在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七条 各公司财务部门是财务报告编制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一般包括:制定财务报告编制具体实施办法;收集并汇总有关会计信息;编制财务报告等。 第八条 各公司须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编制财务报告。 第九条 各公司财务部门须设置财务报告复核岗位,配备复核人员。 第十条 各公司内部除财务部门外参与财务报告编制的各单位、各部门应当按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编制财务报告所需的信息,并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对于涉及人员、工资、投资等管理指标,财务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相互协调配合,保证各项指标口径相互衔接,避免因管理口径差异影响财务报告编制质量。 第十一条 各公司有关人员对授意、指使、强令编制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告的情形,有权拒绝并及时向上一级财务管理部门汇报。 第三章 财务报告的编制 第十二条 各公司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政策,调整会计估计事项。因情况变化需要调整会计估计事项,须报上级公司批准,变更会计政策,须报集团批准。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情况及其对财务报告的影响须在财务报告编制说明中说明。 第十三条 各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集团会计制度规定,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报告,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 第十四条 集团所属境外子公司执行当地会计准则的,境外子公司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应将本公司的财务报告数据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进行调整后上报上级财务管理部门。各公司应当定期分析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当地会计准则编制的两种财务报告之间的差异数,列示上报上级财务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 各公司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或事项,须将交易内容及其会计处理在编制财务报告前以书面形式上报上级财务管理部门。重大关联交易的账务处理须由交易各方商定后上报集团财务部。 各公司应当正确确认交易或事项所属的会计期间。不得漏记或多记、提前确认或推迟确认报告期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 第十六条 各公司如存在非合幷子公司,须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前集团规定的时间内向集团财务部申请(包括一直未予合幷的),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才能执行。未能合幷的子公司,亦应以权益法核算。 各公司必须对所有联营及合营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如确有困难而无法以权益法核算的,须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前集团规定的时间内向集团财务部申请(包括一直未以权益法核算的),说明原因,经批准后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jdy26184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分享好文档!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