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必威体育精装版中级会计考试复习资料讲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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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必威体育精装版中级会计考试复习资料讲义

PAGE  PAGE 6 合同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8分,2013年的分值为15分。其中,简答题、综合题中至少有一个题目来自本章。在2014年的考试中,本章分值估计在20分左右,考生应重点关注简答题和综合题。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题型2011年2012年2013年单选题8题8分3题3分4题4分多选题4题8分4题8分2题4分判断题2题2分1题1分1题1分简答题1题5分1题5分1题6分合计15题23分9题17分8题15分2014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2013年教材对本章内容进行了大幅调整,其主要变化是:(1)将“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的内容全部删除(因第一章已经有所涉及);(2)对“抵押”的内容进行了大范围的重写,复习难度骤然加大;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买卖合同解释》),对“买卖合同”的内容进行了重新论述,考生应重点关注。 2014年教材对本章内容未进行重大调整。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第一单元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一、合同的订立程序(P252) (一)要约(★★★) 1.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 (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 (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解释1】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对方接受要约,合同即告成立),而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 【解释2】(1)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属于要约邀请;(2)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2012年单选题、2013年单选题) 【例题1·单选题】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发出要约邀请的是( )。(2012年) A.甲公司向数家贸易公司寄送价目表 B.乙公司通过报刊发布招标公告 C.丙公司在其运营中的咖啡自动售货机上载明“每杯一元” D.丁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布招股说明书 【答案】C 【解析】(1)选项ABD: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一般应界定为要约邀请;(2)选项C:自动售货装置出售商品明码实价且正在出售,符合要约的两个条件(内容具体确定,一经接受即受约束)属于要约。2015年中级会计初级会计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课件,双网校同步更新,详情请联系qq1154798154 【例题2·单选题】甲公司以招标方式采购一套设备,向包括乙公司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招标书,招标书中包含设备性能、规格、品质、交货日期等内容。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了投标书。甲公司在接到乙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投标书后,通过决标,最后决定乙公司中标,并向乙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出要约的行为是( )。(2013年) A.甲公司发出招标书 B.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投标书 C.甲公司对所有标书进行决标 D.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 【答案】B 【解析】(1)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2)投标人投标属于要约;(3)招标人定标属于承诺;(4)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在指定的期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合同正式成立。 2.要约的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解释1】(1)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2)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解释2】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到达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即为送达。 【解释3】即使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受要约人已经知道其内容,要约也不生效。 【解释4】承诺也采用“到达生效”。 【例题·单选题】2011年4月30日,甲以手机短信形式向乙发出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要约,乙于当日回短信同意要约。但由于“五一”期间短信系统繁忙,甲于5月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并因个人原因于5月8日才阅读乙的短信,后于9日回复乙“短信收到”。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 A.2011年4月30日 B.2011年5月3日 C.2011年5月8日 D.2011年5月9日 【答案】B 【解析】(1)承诺到达对方时生效;(2)承诺生效、合同成立。 3.要约的撤回 要约在发出后、生效前,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 【解释1】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解释2】由于“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因此,承诺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 4.要约的撤销 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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