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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法学研究:立场、方法与进路
PAGE 8 民族法学研究:立场、方法与进路 吴旭梦*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1;贵州师范大学,贵州 贵阳,550001) 摘 要:民族法学是一门规范之学、价值之学和实践之学,民族法学研究离不开民族学的营养补给,也离不开法学的方向指路。民族法学研究的主要方法有田野调查法、史学研究法、比较研究法、跨学科研究法和价值分析法。民族法学研究要以维护国家统一、保障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和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为研究宗旨,以解决当前中国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具体问题为研究导向,以“知行合一”为研究原则。 关键词:民族学;法学;民族法学;研究方法; 作为最初接触民族法学或已经开始进行研究这门学科的人,通常会有这样的疑问:民族法学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学科?我们应该怎么去研究它?应该从何着手?这就涉及到民族法学研究的立场、方法与进路??题。之所以有以上疑问或纳闷,最主要的原因是民族法学作为一门交叉学科,常常与民族学、社会学、人类学、法学等学科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如果我们没有搞清楚民族法学的学科本质和学科特性,肯定对其研究就会显得含混模糊。基于此,我们有必要对民族法学研究的立场、方法与进路进行进一步探讨。 民族法学研究的立场 民族法学是一门新兴的法学学科。是一门交叉性极强的边缘学科。*作者简介:吴旭梦(1982年—),男,汉族,贵州遵义人,贵州师范大学讲师,法学硕士,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2015级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民族法学。 [1]吴宗金、张晓辉主编:《中国民族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3页。民族法学的交叉性体现在既有民族学学科的性质,又有法学学科的性质。 民族法学是一门综合性的法学学科。[2]熊文钊主编:《民族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页。民族法学的综合性体现在其法学涵括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和诉讼法等多个法学部门的内容。 那么,民族法学的研究到底是以民族学方法研究为主?还是以法学研究方法为主?有的人认为,民族法学是民族学的法学,法学是核心词,民族学是限定词,所以应该用法学的方法去研究民族学。也有的人认为,民族法学是法学的民族学,民族学是核心词,法学是修饰词,应该用民族学的方法研究法学。对此各执一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们认为,民族法学是以民族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3]熊文钊主编:《民族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8页。 ,它的核心性质在于它的法学特性,但是,这样的特性并不代表有且只有(只能)用法学的方法去研究它,完全有必要将民族学和法学的研究方法有机结合对其研究,这样势必会产生别样的效果。 之所以将民族法学研究的立场界定为其核心性在于法学特性、其方法论在于民族学和法学方法的有机结合。主要理由如下: 第一,民族法学如同法学一样是一门规范之学、价值之学和实践之学。 首先,民族法学是一门规范之学。我们知道,民族法学的理论体系主要由三大部分组成,即民族法学理论、民族法律制度和民族法文化。[4]熊文钊主编:《民族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5页。 而民族法律制度[5]民族法律制度指的是现行的民族法律规范有机结合而成的统一的框架体系,主要指向我们通常所说的民族类“实定法”。熊文钊主编:《民族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6页。 又是当前我国民族法学的主要研究对象,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自治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关于民族关系[6]这里的民族关系包括国家与民族地区间的关系、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少数民族内部之间的关系。 的法律制度。所以,民族法学是以规范为承载的,易言之,民族法学的研究不能脱离具体的法律规范。其次,民族法学是一门价值之学。从我国社会主义民族法制建设上看,民族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利和利益的原则、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原则、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原则。[7]吴宗金、张晓辉主编:《中国民族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19页。 这些基本原则与现代法治的公平、正义、自由、平等、效率与秩序的价值内涵不谋而合,体现了我国民族法学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总是企图追求并构建某些好的和善的东西,而这些好和善的东西就是民族法的价值。最后,民族法学是一门实践之学。众所周知,田野调查是民族学、人类学和社会学的主要研究方法,也正如美国著名法官霍姆斯曾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这都是说明了实践对于学科研究的重要性。民族法学从法律的实施(司法、执法和普法等)到法律效果的实现就是一个实践的过程,民族法学要探究历史上曾经在民族治理中的先进做法和优秀经验也是一个实践的过程,民族法学要了解当前民族治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以及提出对策措施也是一个实践的过程。所以,民族法学是一门实践之学。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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