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山大学民商法学专业考研真题(民商法学B卷)、考研复习规划2015年中山大学民商法学专业考研真题(民商法学B卷)、考研复习规划.pdfVIP

2015年中山大学民商法学专业考研真题(民商法学B卷)、考研复习规划2015年中山大学民商法学专业考研真题(民商法学B卷)、考研复习规划.pdf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2015年中山大学民商法学专业考研真题(民商法学B卷)、考研复习规划2015年中山大学民商法学专业考研真题(民商法学B卷)、考研复习规划

2015 年中山大学民商法学专业考研真题(民商法学 B 卷)、考研复习 规划(7.18)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97 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 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 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请回答《合同法》所规定合同解除的类型,以及合同解除与违约损害赔偿之间的 关系,并进一步分析合同解除后主张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如何界定?(本题 25 分) 二、试述商主体法定原则及违反该原则的法律后果(本题 25 分) 三、论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的限制。(本题 25 分) 四、案例分析题 1(本题 25 分) 甲公司自英国进口了一批医疗设备,委托乙公司存储保管,后甲与丙公司签 订租赁协议,将其中一台设备 A 出租给丙公司使用,并约定直接由乙公司将设备 交付丙公司。后,由于乙公司员工疏忽将另外一台型号不同的设备 B 交付给丙公 司。在丙公司使用过程中,由于其员工操作不当导致该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 之后,甲想丙公司主张损害赔偿,包括设备受损损失人民币伍拾万元,以及 无法履行与第三人就 B 设备签订的买卖合同而损失的利润数十万元,同时还主张 丙公司承担租赁合同违约金十万元,共计七十万元人民币。 丙公司主张,由于乙公司的错误交付导致损失,其物权占有 B 设备,并且毫 不知情,因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问: 1. 甲对丙公司能否主张违约损害赔偿,为什么? 2. 除违约损害赔偿外,甲对丙公司还可以何种赔偿请求?请分析说明请求权 规范基础为何,以及不同赔偿请求主张的区别?(15 分) 3. 乙公司员工疏忽是否可归责于甲公司,并适用与有过失归责?(5 分) 五、案例分析 2(本题 25 分) “假一罚十催生大量王海”打假人月入三四万元,在广州,职业打假人的队伍 有相当规模。陈某某、夏某某是通讯行业无人不知的“麻烦制造者”,而徐某某、 张某某的名声则更多在食品、药品等领域。据徐某某自己统计,从 2002 年入行 至今,他一共打了 200 多场打假官司,仅去年一年就打了 50 多场,基本上把广 州的超市告了个遍。徐某某还注册了一个商务顾问公司逐渐转型,告别单打独干, 以企业方式打假。现在中国已经形成 3000 人的职业打假人队伍,农民白领都有, 收入公布最高月薪近十万,主要是法律对职业打假人是否属于消费者没有明确, 有一些地区的法院并不支持“职业打假”,理由是职业打假者“以诉讼为方法, 以营利为目的的菲消费行为”不受消法保护。 根绝 2014 年 1 月 9 日最高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 张权力,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 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知,“知假买假”的行为也受《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保护。同时,最高法新闻发言人说,“知假买假”行为不影响消费 者维护自身权益。一般认为,购物者应当认定为消费者,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 但职业打假是否在规定的范围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zyongwxiaj8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