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牍通论》之民国公文用语研究.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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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牍通论》之民国公文用语研究.doc

《公牍通论》之民国公文用语研究   【摘要】《公牍通论》是民国初年徐望之先生撰写的一部文书学著作,书中对民国时期公文的体例、类别、语言、撰拟方法等都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在第八章,作者重点讲述了民国公文用语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因民国公文用语的影子在现代公文中还依稀可辨,故将现代公文用语与民国公文用语进行比较研究,可使其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得以显现。   【关键词】公牍通论;公文用语;民国   公文在长期的写作实践过程中形成了许多模式化、程式化的语言,使公文形成了与其他文章相区别的显著标志,这些语言可以称之为公文用语或公文术语。虽然现代公文与民国旧式公文大径相庭,但是现在很多公文用语仍沿用旧程式用语。徐望之先生的《公牍通论》为我们研究民国时期的公文用语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研究对象。在本书第八章“用语”中,作者不仅详细介绍了民国时期各种公文术语的用法,还研究了某些术语从古至今含义用法的发展演变,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一、徐望之与《公牍通论》   徐望之,浙江湖州吴兴人,曾在商务印书馆供职,后到河北训政学院授课。这期间,有感于公文“词芜义晦,影响于政化之进行;体例全乖,条教亦因之而捍格”,因而根据《公文程式》编写了《公牍讲义》。后来经商务印书馆公开发行,被命名为“公牍通论”。而这部书的出版是成为了中国文书学诞生的标志之一。   徐先生作此本书的本意是教授公文写作,所以全书中贯穿着这样的主旨思想:“盖公牍之中,有品,有学,有识,有文……在上者固当以此取才,在下者亦取即以此自立。如此则党治人才,必能辈出……”。因此, 他希望各级官吏通过学习此书“明白治理,晓畅公文”,能够“事必躬治,牍必亲裁”。全书共九章,第一章主要是为公文下定义。第二章则分别从等级、政治、名称三个方面讨论了公文的分类。第三章开始转入公文写作的内容。“体例”“储养”“撰拟”三节注重公文写作的理论的探讨,“结构”“公文之叙法”“用语”“程式”四节则详细论述了公文的写法。书后还附录了民国政府关于公文的各种规定,类似于现在书籍最后附录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等文件,在当时很实用,可谓是一本严谨翔实的公文写作参考书。   二、民国公文用语与现今公文用语的相似之处   《公牍通论》在第八章开篇讲到:“公文用语,浙东吴芝泉先生会谓与其他种文字用字造句,有绝不相同之处:有承讹袭谬者,如查,准等字是也……此外用语,亦于文字中,独树一格,或借以标起讫,或用以别尊卑。”这段文字不仅介绍了民国公务人员学习公文用语的必要性,还表明了作者的研究范围。通过对本章的考察,我们可以找出民国公文用语与现今公文用语的些许相似之处。   (一)用语的严谨、准确、简明、不可混用。公文的应用性决定了公文用语要严谨、简明、不可混用。在现代公文中,常用的术语数量多,并且用法是固定的,不容混用。如征询用语“妥否”,表示是否妥当,正确与否,经常与“请批示”搭配,组成“妥否,请批示”来作为请示的惯用语。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对某项工作、问题作出指示的一种上行文,这种惯用语便不能出现在下行文中。而民国公文用语也有这样的特点。《公牍通论》的第八章将用语分为三款,即术语、成语、约语。其中,约语就是为表达简约凝练,由术语和成语缩减而成。如:“案奉”由“案查前奉”四字所约成。同时,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成语不是一般代表故事或典故的词组和短句,而是在公文中表示特殊意义,在其他文种中所不适用的词语。如表请示用的“是否有当”,表驳斥用的“殊难照准”等。并且同一含义的用语不能任意使用:“下行之文,如果拨用失当,不独自损尊严,抑且易招菲薄;上行之文,所用成语,择用尤难,即不宜故意高亢,亦切忌一味谦卑过与不及。”由此可以看出,在民国公文用语中,很多固定用法也不能混用。   (二)现代公文用语对民国公文用语的沿用。在现代公文中,沿用了很多民国公文用语。有的用语保留了民国公文用语原来的结构、意义和用法。有的则保留了部分字的意义,之前的词语结构已废弃不用。比如:在《公牍通论》中,“术语”一款中又分为“起首语”等九个小节;“成语”一款分了“请示语”等十二个小节。在每小节之内又按逻辑详细的列举出各个词语的含义以用法。这些丰富的用语中,有些意义、结构和用法与现在相同。如:“等因”和“奉此”多在现代公文中被分别用于结束和引起上级来文。在《公牍通论》中,作者指出:“等为多数之概称。因即原因……故论事必有因,行文必有据。凡节引其所言皆是因,故曰等因。等因一语,紧接所叙上级或同级机关来文之后……”同时,作者还援引了吴芷泉先生的观点,探讨“因”的用法是否源于佛典。“奉此”一词被认为是一个承上启下的代名词,指“所引叙上级机关之来文而言”。有重述之意,有时也可以省去。由此可见,“等因”和“奉此”在民国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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