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我国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制度的思考.docVIP

1完善我国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制度的思考.doc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1完善我国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制度的思考

完善我国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制度的思考 经过长期实践,我国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了符合中国国情和特点的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制度。在新《商检法》实施十周年之际,本文拟对我国现行的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制度作些回顾和反思,进一步总结和探索新形势下我国出口商品检验监管体制改革和创新,坚持以质取胜,建设质量强国。 一、当前我国仍然需要坚持严格的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制度 国新办2011年12月发布的《中国对外贸易白皮书》表示:中国出口商品质量总体上不断提高,受到全球消费者欢迎和认可。那么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品质量得到大幅提升的情况下,为什么仍然要坚持严格的出口商品检验制度呢?主要是基于对国内和国际两方面形势所决定的。 (一)我国基本国情决定了必须实行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制度。我国出口商检制度以适应当代的需要为根本出发点,是国家宏观调控进出口贸易重要手段。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企业的质量诚信意识参差不齐,社会诚信体系还不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频发并长期占据主要贸易伙伴通报召回问题产品的首位,以欧盟为例,2011年,欧盟对华通报不合格工业产品846例,占全部通报的47.16%;2012年上半年,对华通报592项,占同期欧盟通报总数的63.2%,比上年同期增长99.3%。近三年,全国出口工业产品因质量原因共被退货7.7万批、33.3亿美元,占同期出口退货总量的75%。此外,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由于国内经济问题,借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抵制“中国制造”,以此来遏制中国的发展。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峻形势需要有效的出口商品监管制度。 (二)经济转型发展要求需要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制度。当前,我国正处在复杂的经济社会转型期。实现经济科学发展的历史任务要求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实现以质取胜、集约发展。同时,我国国内市场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假冒伪劣产品屡打屡犯,市场经济秩序和产品质量诚信体系正处于起步阶段,严把出口商品质量势在必行。要努力发挥检验检疫部门自身职能作用,帮助企业提高出口产品档次,严控“两高一低”产品出口,积极支持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高新技术、节能环保型产品出口。新形势下,出口商品检验监管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三)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的严峻形势迫切需要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制度保障作用。受国际金融危机的深远影响,世界经济增长减缓,以安全、环保、低碳等名义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日益繁多,趋势加剧、范围增大,应对难度不断提高。检验检疫部门可通过对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同时通过过程监管帮助企业改进工艺、完善管理,提高商品质量,有效突破国外技术壁垒。例如,针对欧盟出台禁用偶氮染料的技术法规,全国检验检疫部门通过严格检验把关,促使企业改进生产工艺,相关出口产品的不合格率由最初的30%降到目前的2%以下。 (四)世界各国普遍对出口产品实施检验监管。美日欧等发达国家为了维护本国利益,通过立法,由政府设立监督检验机构,对有关出口商品进行严格的 “法定检验”、“监督检验”或“执法检验”。美国联邦政府在14个部委局设立进口、出口、内销产品检验三位一体的检验机构负责对产品实施检验监管,涉及的产品有200多种,主要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日本法律规定通商产业省和运输省分别负责进出口工业品和进出口商品运载计量和安全方面的检验管理,规定凡被列为法定检验范围的商品,须经政府或政府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通关放行。欧盟各国按商品类别,按有关法律授权或政府认可实施检验和监督管理。如德国技术检验代理机构网(TUV)获得官方承认并主管市场的商品质量;英国标准协会(BSI)负责制订标准和实施检验、认证等工作。印度商业部设立出口商检委员会对规定的出口产品施加检验管理。非洲、拉美等发展中国家鉴于本国检验力量的不足,一般指定或委托SGS等跨国检验集团对出口产品实施检验,这就是出口综合监管业务(CESS)业务的由来。 二、全面认识现行出口商品检验制度存在的问题 现行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制度对促进外贸健康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仍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 (一)目录内外二元结构问题日益凸显。一方面是法检目录动态调整一直未能真正落到位。由于规费压力,一些技术成熟、质量长期稳定,且不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的商品未能及时调出目录,占用了大量的检验监管资源;另一方面是对目录外商品缺乏有效监管措施,检验检疫部门承担了无限责任。目录外商品缺乏有效抓手“管不了”,质量安全风险依然严峻,每年遭国外退货的目录外商品占到出口退货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二)“重微观检验、轻宏观管理,重产品检验、轻企业监管”意识根深蒂固。新《商检法》明确规定列入目录内的商品需批批强制性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口。这种批批报检出证的基本工作方式,不能适应对外贸易量和贸易发展方式的变

文档评论(0)

2017ll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