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文物管理局安全生产责任成追究制度(范本).docVIP

XXX文物管理局安全生产责任成追究制度(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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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文物安全事故,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追究,结合我市文物保护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一般文物安全事故是指: (一)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被盗、火灾、水毁、倒塌或者人为损毁的; (二)文物收藏单位发生文物被盗、损毁、灭失的; (三)未经批准,违法进行考古勘探,或者缺乏安全措施,致使古墓葬、古文化遗址遭受破坏或者文物被盗的; (四)未经批准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取土或进行其他建设工程,不能够履职尽责,未能及时制止或查处,致使文物保护单位风貌或原生环境遭受破坏的; (五)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文物严重损毁或者流失的。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文物安全事故是指: (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被盗、火灾、水毁、倒塌或者人为损毁的; (二)文物收藏单位发生文物一级文物、2件以上二级文物或者5件以上三级文物被盗、损毁、灭失的; (三)任何造成人员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文物安全事故。 第四条 各文物保护管理所及直接责任人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文物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处理工作,建立文物安全事故防范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火灾、防水毁、防盗窃、防破坏,确保文物安全。 各分包监管领导应定时组织分包监管人员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巡查,督促、指导各文物保护管理所及直接责任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局机关应不定时组织安全科对各文物保护管理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文物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文物保护管理所应当迅速组织力量保护事故现场,开展抢救、抢险工作,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上报,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拖延报告。 第六条 文物安全事故发生后,局机关应组织办公室、安全科、文物科等科室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工作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完成,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遇到特殊情况时经调查组提出意见,报局长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时间。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本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的具体意见。 局机关应自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15日内,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文物保护单位发生一般文物安全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对分包监管领导及安全主管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培训学习或停职反省的处分,并记过错一次;发生重大文物安全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由局机关申请上级组织部门,给予其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 (一)未制定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预案或者对防范预案组织落实不力的; (二)未定期组织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安全巡查的; (三)未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 第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文物保护单位发生一般文物安全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对文物保护管理所主要负责人和对文物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培训学习或停职反省的处分,并记过错一次;发生重大文物安全事故的,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一)文物保护管理所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者未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履行的; (二)文物收藏单位安全制度建设不完善,或者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不力的; (三)勘探队或其他单位擅自进行考古勘探、发掘,或者虽经批准但不按规定程序发掘的。 第九条 发生的一切文物安全事故,均追究分包监管人员连带责任,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培训学习、停职反省、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十条 发生文物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不按规定上报,或者隐瞒、谎报、拖延报告,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处理的,视其情节轻重,对其所在单位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或停职反省的处分,并记过错一次;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停职反省、降级或开除的处分。 第十一条 发生文物安全事故,经我局事故调查组调查之后,认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Xxxxx局(盖章)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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