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2013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4.doc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基于2013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 工程合同管理 【摘 要】 合同是工程运作的工具,是对当事人责权利的约定。在分析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法律价值的基础上,对示范文本提出的双向担保、价款调整、双倍赔偿、工程移交、缺陷责任、工程保险、索赔期限、争议评审等制度创新进行剖析。并在此基础上对合同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路径。 1 引 言 随着我国建设工程法律体系的日臻完善、项目管理模的日益丰富、造价体制改革的日趋深入,1999版施工合同逐渐暴露出诸多缺陷:该版合同条件不能够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合同内容与相关法律规范存在冲突、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不尽公平以及合同风险分配不尽公平等。 2013 年4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建市〔 2013 〕 56 号文件,发布了2013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范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示范文本》 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 示范文本》 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有关新版示范文本框架结构、具体条款的解读已经较多,本文试从制度创新、合同管理角度进行分析,期望对相关各方深入理解新版合同的适用条件、全面掌握新版合同的应用技巧有所帮助。 示范文本的法律价值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除规范当事人之间的责权利之外,还要符合国家和社会意志,因此,合同的订立及履行强调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3 -0201 )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旨在平衡合同各方的风险责任,提升合同履行效率,规范化程式化处置纠纷事件,力争实现工程的精益化管理。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是为了引导合同当事人合理签约,指导当事人全面考量合同条款合理维护权益而编制的。工程合同的订立不是为了仲裁或者诉讼,而是通过有效的合同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通过履行合同实现合同当事人各方的合同利益。在司法实践中,当现行法律法规对合同价款、质量、报酬等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工程惯例确定。示范文本实质上就是为合同的订立提供了范本,为合同当事人责权利的约定提供了参照,并成为工程合同纠纷处理中工程惯例确定的基准。 3 示范文本的制度创新 示范文本依托十几年来(1999 年版示范文本实施以来)新的工程实践,在综合工程投融资模式、工程承发包方式、企业组织模式等基础上,参照新版FIDIC合同示范文本,全面梳理合同架构,完善优化了合同要素,构建了以监理人为施工文件传递和施工过程管理为核心的合同管理机制,并对合同类型进行了细分。为保持与新施行的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一致,增加了暂估价等规定。为实现对发包人、承包人的市场行为进行规范引导和权益平衡,提出以下八大创新性制度规定。 3.1 双向担保制度 示范文本要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审批及施工许可手续、款项支付、不签订黑白合同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合同进度、工程保修及不违法分包等)。 双向担保制度的设立,有利平衡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求承发包双方高度重视合同价款、工程质量等条款的约定。发包人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保证工期、质量同等重要。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则承包人可要求其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人要求发包人不拖欠工程款,则发包人可以要求其按期保质完成工程。这充分体现了合同法中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则,对当前形势下施工方维护出了指导性路径。 3.2 合理调价制度 合法权益提示范文本规定在专用条款没有特别约定情形下,当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超过了合同约定变化幅度,相应价格应予以调整。这是民法理论中情势变更原则的重要体现。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遭遇到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重大变化,基于公平原则,对相应价款应予以调整,甚至对合同解除。 3.3双倍赔偿制度 针对发包人违约拖欠工程结算款的问题,示范文本提出发包人承担双倍赔偿利息制度。在买方市场下,承包市场竞争激烈,垫资承包非常普遍。为保障建筑市场的良性发展,示范文本对发包人拖欠工程价款情形严重的(指逾期支付超过56 天),要求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双倍支付违约金。 3.4工程移交证书制度 施工合同属于特殊的加工承揽合同,在建工程是正在加工中的不动产,竣工验收后的工程项目移交之后形成物权。借鉴FIDIC 合同管理的经验,承发包双方应高度重视示范文本提出的工程移交证书和缺陷责任期届满

文档评论(0)

jdy26184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分享好文档!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