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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征收补偿制度构建_基于对失地农民权益保护之理念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征收补偿制度构建_基于对失地农民权益保护之理念
2010年第3期
(总第78期)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Journal o fHe ilong jiang Adm in istrative Cadre Inst itute o f Po litics And Law
No. 3.. 2010
( Sum N o. 7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征收补偿制度构建
.. .. .. .. .. 基于对失地农民权益保护之理念
张先贵1 .. 王.. 敏2
( 1.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重庆400031; 2. 贵州大学法学院, 贵阳550025)
.. .. 摘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成为一项独立征收客体, 获得征收补偿提供正当
性理论基础, 然而现行的农地征收补偿制度构造的理念是建立在债权性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基础上, 忽视对失
地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单独进行相应的补偿, 这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产生了严重的偏差, 并受其
强烈冲击引发了现行农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缺憾, 亟须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征收补偿进行制度化构建。
.. .. 关键词: 土地承包经营权; 征收; 补偿
.. .. 中图分类号: DF4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8- 7966( 2010) 03- 0071- 04
.. .. 收稿日期: 2009- 12- 02
.. .. 作者简介: 张先贵( 1985- ), 男, 安徽巢湖人, 2008级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从事民商法、房地产法研究; 王敏( 1986
- ) , 女, 贵州金沙人, 2008级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这里的土地资源属性强调的是土地作为一切财富来源的自然基础, 强调土地对现在及未来所有人具有的价值, 而土
地的财产属性是指土地作为受人支配的, 可以给特定人带来经济利益的物。参见刘俊!土地所有权国家独占研究., 法律
出版社2008年版, 第26- 29页; 土地的社会价值是指土地在维系人类生存、保持社会稳定、解决人口温饱等基本生活, 生
产方面所具有的意义和作用, 土地的经济价值是指土地在发挥社会价值的基础上, 为促进土地使用价值的提高, 追求土地
利用效率等方面所具有的意义和作用, 参见孟勤国!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 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第1页。笔者之
所以在此强调土地的两大属性是因为这两大特征是研究土地法律制度研究的起点, 可以说一切土地法律制度的建构必须
考量这两大特点, 本文所述之主体的研究也建立在土地财产属性、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基础上。
.. .. 土地对于农民, 犹如水对于鱼, 不仅是一种生产资料,
也是广大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和物质保障, 正如学者所言:
# 农村土地在我国有其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一方面, 农村土
地承载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功能。. .另一方面, 农村
土地承载着保障农民生活的功能。%[ 1] 作为从集体土地所
有权分离出来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集资源属性与财产
属性, 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 于一体的一项重要物权, 现行
物权法将之确定为一项用益物物权, 属于农民的一项重要
财产权, 因而在因农地征收而发生转移时, 将其作为一项独
立征收客体而予以补偿, 不仅是阻却公权与私权发生冲突,
平衡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需要, 也是落实私权保障之理
念、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之文明法律精神的应有体现。
.. .. 一、现行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范围实体配
置: 现状与弊端
.. .. 土地征收实质是指集体土地征收, 其含义是指国家为
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以补偿为条件, 把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强制变更为国家所有的土地的行为[ 2]。土地征收本质是
公权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私权的合法剥夺或限制, 其结
果必将对土地权利人的财产权产生根本性的损害, 基于公
权与私权、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平衡之考量, 世界各国都在
法律上明文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私人或其他
主体的土地权利时, 必须给予相应的补偿, 因此, 可以这么
说土地征收补偿是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核心部分。在我
国, 关于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法律规范主要集中体现在,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
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土
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
青苗所有者所有;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1条规定: 承包地
被依法征用、占用的, 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物权法.
第132条规定: 承包地被征用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
照本法第42条第二款获得相应的补偿; !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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