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法分则-转移使用权合同解读.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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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种 有名合同 第十四章 买卖合同 第十六章 赠与合同 第十七章 借款合同 第十八章 租赁合同 第十九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二十章 承揽合同 第二十一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二十二章 运输合同 第二十三章 技术合同 第二十四章 保管合同 第二十五章 仓储合同 第二十六章 委托合同 第二十七章 行纪合同 第二十八章 居间合同 一、法律依据 二、租赁合同的分类 三、租赁合同双方权利义务 四、理论一 买卖不破租赁 五、理论一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租赁合同司法解释重大变化 * 第二部分 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买卖合同 法 条 1、双务、有偿合同 2、诺成合同 3、转移物的使用收益 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注意:1、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2、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3、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 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 分类 动产租赁 不动产租赁 动产;大型设备、车辆、自行车; 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屋租赁。 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第232条 租赁期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第215条 租赁期在6个月以上,但未采取书面形式; 第236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视为不定期。 不定期的特征;双方当事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不定期租赁 定期租赁 出租人义务 租 赁 合 同 承租人义务 第212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1、适租义务; 2、维修义务; 3、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4、妥善保管义务; 5、添附禁止义务 6、支付租金义务。 解释第7条-第14条 装饰、装修,改扩建 1、正当使用义务; 6、返还租赁物义务。 例1 甲租赁给乙汽车一辆,交给乙后,汽车发动不起来。经查汽车发动机已经报废,则乙可以解除合同。 6、禁止擅自转租。 合同相对性 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 1、第224条,转租需经出租人同意,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经同意转租的,第三人对物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负担。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3、知或者应知承租人转租—六个月—请求解除合同或转租合同无效——不支持。 债权物权化 《合》第229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 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历史;一战以来,所有权绝对原则受到挑战,作为一种具有物权特征的租赁债权,通过‘买卖不破租赁制度’,赋予了原仅具有向出租人请求权的债权一种物权的对抗效力,强化了承租人的地位。更大限度地体现了当今民法上的无尽其用原则。租赁权作为一种债权,其逐渐向物权发展的立法趋势,现已为许多国家所采纳。 僵化后的变通,解释第20条。所有权转让行为是因为 1、出租前以抵押,抵押权的实现; 2、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查封的。 债权物权化 《合》第230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 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1、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优先购买权仅限于房屋。 2、基本特征是,法定的权利,专属于承租人的权利,不得转让。 1、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 2、须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 3、须承租人以“同等条件”表示购买。 A于2009年1月1日与B签订了一份为期1年的租赁房屋协议;到2009年12月31日,B也未搬出,A亦未深究。2010年4月1日,A将房屋买给了第三人C。2010年4月2日,B在诉讼A侵犯其优先购买权的过程中,A已提前20天告知B解除租赁合同。2010年5月1日法院一审辩论终结。 在赠与、互易以及因公征用、继承、遗赠、法人分立、合并、基于政府行政命令无偿划拨等无偿情况下,不能适用。 1998年3月,某纺织厂(甲方)与万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自98年3月15起租期8年的合同。2001年,因纺织厂效益下滑,准备将大楼整体出售,便于2001年3月7日,向万某发函。称如果万某原意购买,则按500万元成交,合同签订后30日内付清全款,转让费税随法律规定。同年3月17日,万某明确表示不愿意以此价格购买。同年7月6日,纺织厂与市百货商场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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