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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金融全新解读概要

当今理财就像吃鱼,鱼味很鲜美,大家都想吃,但是吃鱼一定要注意了,不能太急、不能太贪,搞不好容易被鱼刺扎到。2015年理财环境变化莫测,可以说很多人吃的是鳄鱼,两个结果,要么是把鳄鱼吃了,皆大欢喜,收获丰厚。还有就是被鳄鱼吃了,倾家荡产,欲哭无泪。这也许就是我们去年理财的真是写照。不过2016年理财环境逐渐是拨开云雾见青天,有句话说的很好,临渊慕鱼,不如退而结网。很多理财嘉宾开始从盲目跟从转变为理性思考和研究,更加注重理财的安全性而不是收益性。 * 此意见为P2P平台正名,填充这个行业没有法律监管的空白。 *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八)网络借贷。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摘要)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十四)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客户资金存管账户应接受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审计结果。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摘要) 平台自有账户 托管专用账户 本金+收益 本金 还款+利息 借款 资金 监管 托管 协议 提供咨询服务 提供咨询服务 出借人 借款人 客户资金托管流程图 隔离了平台方自有账户和投资人账户,降低了P2P平台开设资金池、卷钱跑路的几率,同时还可使资金与项目一一对应,避免资金错配的风险。 资金托管的特点 资金托管流程图 注:仅供参考 托管银行:民生银行 托管银行:恒丰银行 托管银行:民生银行 托管银行:民生银行 托管银行:广发银行 托管银行:恒丰银行 开通资金托管的平台 第十条 [禁止行为]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一)利用本机构互联网平台为自身或具有关联关系的借款人融资;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三)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十条 [禁止行为]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一)利用本机构互联网平台为自身或具有关联关系的借款人融资;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三)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十条 [禁止行为]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一)利用本机构互联网平台为自身或具有关联关系的借款人融资;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三)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十条 [禁止行为]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一)利用本机构互联网平台为自身或具有关联关系的借款人融资;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三)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三十六条 [客户资金存管] 借款人、出借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资金存管机构、担保人等应当签订资金存管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机构平台 风险准备金存管 随时提取 一些平台所采用的“风险准备金模式”,只是依葫芦画瓢,平台资金和风险准备金并没有实现分离,很容易出现风险准备金被挪用的现象。目前大多平台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比例在3%左右,P2P网贷的民间借贷属性并没有变,其坏账率在5%以上,风险准备金很难覆盖全部的坏账损失。 风险准备金并非无限赔偿,并非有多少逾期都照常买单,因为该基金的总体规模是一定的。风险准备金的规模如果超过整体债权规模的10%,平台将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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