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培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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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培训

济南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培训 相关资料汇编 济南市水利局 二○一二年四月 目 录 漫谈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1 项目法人质量管理要点 13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及资金使用 16 国务院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33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48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3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71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75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79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82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92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97 108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21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128 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 129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 129 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 131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132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137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138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148 关于贯彻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150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151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153 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 154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办法 155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暂行规定 157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察暂行规定 159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 165 关于在全省大中型水利工程中推行无标底招标的通知 166 关于建立山东省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单位诚信系统的通知 167 关于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168 关于妥善处理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的通知 170 关于严格执行山东省水利建筑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 171 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有关工作的意见 172 关于实行水利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的通知 180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180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186 济南市市级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02 山东省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205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209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212 关于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有序进入公共资源市场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 215 国务院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发〔2000〕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二○○○年七月十五 为了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以下简称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及各个环节的责任,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一)按照《水利产业政策》,根据作用和受益范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中央项目和地方项目。中央项目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建设并承担相应责任,地方项目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建设并承担相应责任。项目的类别在审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时确定。已经安排中央投资进行建设的项目,由水利部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确定类别,报国家计委备案。 (二)中央项目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即项目责任主体,下同),任命法人代表。地方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任命法人代表,其中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地方大型水利工程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负责或委托组建项目法人,任命法人代表。 (三)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资金管理负总责。其主要职责为: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在现场的建设管理机构;负责落实工程建设计划和资金;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等进行管理、检查和监督;负责协调项目的外部关系。 (四)项目法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与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合同,并明确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质量终身责任人及其所应负的责任。 (五)在长江中下游堤防工程项目中,长江水利委员会负责组织建设的一、二级堤防等重点堤防中的穿堤建筑物、基础加固、防渗处理、抛石固基等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工程,由长江水利委员会负责组建项目法人,任命法人代表。工程建设的征地、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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