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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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 主讲人:范兴臣 职业病危害告知是指用人单位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劳动者,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指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警示标识。 用人单位应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应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在工作场所中劳动者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用人单位应当接受监督管理,并予以支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工作。 告知 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通过劳动合同、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公告等方式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条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用人单位法人应当接受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的培训,了解其设置和使用方法,并组织劳动者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培训,使劳动者了解和掌握应当被告知的内容,识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内容应列入在岗职业卫生培训范围。 警示 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必须在工作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按照下列规定设置警示标识: (一)可能引起尘肺的粉尘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示标识; (二)放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 警示标识; (三)有毒物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毒” 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示标识; (四)能引起职业性灼伤和酸蚀的化学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腐蚀” 警示标识; (五)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 警示标识; (六)高温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暑” 警示标识; (七)能引起电光性眼炎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示标识; (八)生物因素可致职业病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感染”警示标识; (九)能引起其它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危害”警示标识。 接触有毒化学品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 “作业岗位有毒物质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高毒工作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 开放型放射工作场所监督区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控制区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室外、野外放射工作场所及室外野外放射性同位素及其储存场所应设置相应警示线。 用人单位所使用的警示标识、警示信号、报警装置,应当符合要求。设置的警示标识应当醒目、保持完整,使用的警示信号、报警装置保持功能完好。 防护 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必须在工作场所设置相应的指令标识。 存在粉尘的工作场所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放射性工作场所设置防护标识;开放性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设置防护标识。 罚则 用人单位未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及其后果、有关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于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使用未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劳动者,从事高毒作业,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导致职业中毒事故发生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谢谢大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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