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惠州会计培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资料金账本会计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资料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一、会计与会计法会计首先表现为
一、会计与会计法
会计首先表现为单位内部的一项管理活动。
二、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按法律效力不同分为:
1.会计法律
2.会计行政法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3.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制定
4.地方性会计法规
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财政部门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管理会计工作。
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节 会计核算
一、依法建账会计账簿的设置
一、依法建账
会计账簿的设置
1.总账
2.明细账
3.日记账;
4.其它辅助账;备查账簿
会计账簿登记的基本要求
1.必需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2.登记账簿必须按照记账规则进行.
二、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1.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
2.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3.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
注:伪造会计凭证、账簿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严重不符的,即无中生有。
变造会计凭证、账簿是指以涂改、挖补,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
4.使用的电算化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5.用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三、会计年度
1.《会计法》规定:会计年度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2.我国自建国以来一直实行公历制会计年度,是为了与我国的财政、计划、统计、税务年度保持一致。
3.会计年度不仅适合于内资企业,也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但不适用境外的母公司。
四、记账本位币《会计法》第十二条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主的单位以
四、记账本位币
《会计法》第十二条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主的单位以人民币为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会计报表必须折算成人民币
五、会计文字记录
《会计法》二十二条规定: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和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可以同时使用另外一种文字,中文是必须的。
六、会计凭证
1.会计凭证的种类: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具有分类原始凭证和满足登账的需要)
2.原始凭证的审核:
(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审核原始凭证,这是法定职责
(2)审核原始凭证的具体程序、要求由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如购买实物的凭证必须附有验收证明)
(3)会计机构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由经办人更正,补充
3.原始凭证的错误更正
(1)内容:不得涂改,涂改视为无效(2)
(1)内容:不得涂改,涂改视为无效
(2)内容有误,应当重开、更正;更正处,要加盖章
(3)金额有误不得更正,只能重开
(4)开具单位应当开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于有误的凭证负有重开、更正的义务,不得拒绝。
七、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1.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
2.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责人、会计机构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设有总会计师的还必须有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3.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
注:小企业财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
八、会计档案管理
1.1998年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修订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等工作
2.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永久和定期。其中定期为3、5、10、15、25年
3.会计档案管理:
(1)会计机构负责整理归档,并保管1年,1年后,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或由专人保管。
(2)会计档案不得外借,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提供查阅、复制原件。
(3)会计档案应当分期保管: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4.会计档案应当按规定程序销毁:
(1)不得销毁: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不得销毁,应当单独立卷,保管到事情解决为止,正在建设期间的单位其保管期满的 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注:销毁时必须要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三节 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内部控制制度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各单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行使内部会计监督权。
(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本单位的经济活动。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1.在对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中,财政部门有权进行普遍监督。
2.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主体: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
3.政府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