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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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家庭人均月收入 元/月 系别 专业 20 级 学号 学制 年 班级 身份证号码 在校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家庭联系电话 (区号)— 陈述申请认定理由 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未获资助    □已获资助____元。 本学年缴费情况:①□未缴学费 □已缴学费___元;②□未缴住宿费 □已缴住宿费___元。家庭提供生活费___元/月,在校需消费___元/月。 申请认定的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承诺上述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认定限制条件 如有下列行为(请在旁边打钩)之一者,不能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 (班级评议小组填写) 有违法校纪校规行为的;受到纪律处分的。 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购买价格昂贵的高档电脑的。 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餐厅、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消费的。 有其他高消费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通过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得困难证明的。 有经常抽烟、请客和酗酒等行为的。 每月生活费高于400元,且购置非学习所需的其它高档消费用品的。 家庭经济情况已好转,本人生活费用基本有所保障的。 困难情况 请在符合条件的选项旁打钩 (班级评议小组填写) 在校期间月平均生活费低于400元的。 父母年老体衰,劳动力弱,在校读书子女多,家庭经济来源少 父母双方下岗且再就业能力差,父母一方下岗或父母双方收入很低,无其它经济来源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国家级贫困县、乡的农村家庭子女,且劳动收入低 其它情况,有镇级(街道)以上民政部门证明,且经系部核查认可的 在校期间月平均生活费低于300元的。 孤儿、单亲家庭、烈士子女等优抚家庭子女 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和列入农村五保户家庭的子女。 父母双方残疾或父母年老多病,家庭经济来源很少 来自贫困地区,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家庭经济基础差且又遭受严重自然灾害,人身和财产遭受巨大损失的学生 出现以下特殊情况或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经济极度困难的: ①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 ②父母离异导致家庭收入明显下降的; ③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的; ④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 其它情况,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且经系部核查认可的 民主评议 推荐档次 □ A.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陈述理由 班级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B.家庭经济困难 □ C.家庭经济不困难 认定意见 所在系意见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系认真审核后, □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调整为_________。 资助工作组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学生处 资助中心意见 经学生所在系提请,本中心认真核实, □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孤儿、单亲、低保户、烈士子女、家庭成员残疾及患重病的,要求附相关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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