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2016年沂南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doc
2016年沂南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招生的有关政策,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6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6〕4号)、《2016年临沂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临教基字〔2016〕1号)和《临沂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临教基字〔2016〕11号)等文件为依据,以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为目标,坚持教育的均衡性、公益性和普惠性,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和依法招生,确保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为办好均衡、素质、创新、和谐、平安教育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招生原则
㈠依法招生。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强化政府职责,落实分级管理,保障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免试入学,确保全县义务教育小学段入学率达100%、初中段入学率达100%、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5%以上,普通高中符合省市招生政策有关要求。
㈡规范招生。加强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管理和监督,严格招生条件、招生计划,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小学接收招生区域内截止2016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初中招收辖区内全部小学毕业生入学,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组织招生。
㈢公平招生。义务教育学校要进一步整合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学校差距,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就近接受良好的教育。普通高中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按照省、市要求招生办学。各学校都要严格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小学、初中、高中每班一般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50人以内,在确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前提下,下大力气消除“大班额”现象。
㈣定额招生。严格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精神,强化学校招生管理,实行城区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定额管理,招生数量一律不准突破招生计划数,否则给予学校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㈤阳光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大力宣传今年全县中小学招生政策。宣传、教育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把今年的中小学招生政策宣传到位。中小学校要在大门口设立公示牌,及时将招生政策、入学片区、入学信息登记时间以及身份确认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证件等向社会公布,做到招生计划、报名资格、录取信息公开透明,要加强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积极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为广大群众解疑释惑。
㈥科学招生。今年在部分城区公办学校(一小、一小新校区、二小、二小中疃校区、三小、四小、五小、五小白石小区、五小团山校区、开发区实验学校、三中、四中)初始年级招生试行网上报名。
三、招生规程
㈠小学招生
1、年龄及招生范围。小学招收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购房产在本招生区域内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并具备基本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乡镇(街道)小学:乡镇(街道)小学招收本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由中心小学确定辖区内联小(教学点)的招生片区及入学条件。
城区小学:⑴招收具有划定片区内常住户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购房产且实际居住、符合年龄等条件要求的适龄儿童。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⑵在划定片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经核定的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位置情况,按照“户、住一致”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优先顺序如下:①城区户籍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②城区户籍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不一致,但自购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③城区户籍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④非城区户籍学龄儿童,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购房产的。以上条件中的自购房产,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自有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房产。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房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⑶学位不足的由县教体局统筹调剂到周边片区学校入学。
⑷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片区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入学,否则,到设立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学校就读。确因学位有限,无法安排入学的,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