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瓷都职工书屋,德化县总工会.pptVIP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瓷都职工书屋,德化县总工会.ppt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瓷都职工书屋,德化县总工会

劳动争议处理 张朝阳 湖北省工会干部学校讲师 湖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内容摘要 上篇、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介绍(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性规定) 下篇、当前劳动争议的主要类型及处理(劳动争议处理的实体性规定) 上篇、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介绍(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性规定) 一、劳动争议的含义和现行劳动争议处理法律法规 劳动争议的含义: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为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产生分歧而发生的争执。(1)主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2)内容: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 现行劳动争议处理法律法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3年8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1993年10月)、《湖北省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1999年9月)、《湖北省劳动仲裁证据暂行规定》(2005年9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8年5月1日)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和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处理和预防 1、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和确认依据 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所形成的实现劳动过程的权利义务关系。 (1)特征:一是组织性,即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组织的成员;二是从属性,即劳动者有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监督下提供劳动;三是有偿性,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供劳动须支付劳动报酬。 简评: 本案案情并不复杂。双方争执的焦点在于公司与王某之间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还是民法上调整的劳务关系。如果定性为劳动关系,则公司应当按照劳动法上的规定承担用人单位义务,要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给与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定性为劳务关系,则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依照双方的约定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结果: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经过审理,认为双方符合劳动关系主体资格要求、双方之间存在明显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因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物流公司应当承担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职工以公司未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为由而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补办社会保险。 哪些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6]6号)第七条规定: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纠纷: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案例:某制药公司有一女工王某,2002年3月即入职该公司,单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至2007年12月31日。单位依法为其办理了各项社保。2007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之后,单位没有及时与其续签劳动合同,但王某仍继续在该公司工作,单位亦为其发放了2008年1月的工资。2008年2月4日,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通知王某公司决定与其终止劳动合同,请王某于2月6日春节放假前办理完离职手续。王某认为单位要求其离职没有合理理由,是违反规定单方解除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单位应按其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支付其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双倍经济补偿金)12个月工资。双方协商未果,王某诉至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问题:本案中王某是否应当获双倍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观点一:14000元 2008年前的工作年限应给3个月经济补偿金6000元;2008年以后的工作年限应给半个月经济补偿1000元;由于是违法解除,应给双倍经济补偿金(6000+1000)*2=14000元。 观点二:10000元 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不分段计算,总共工作年限为两年零5个月,给2.5个月经济补偿金5000元;由于是违法解除,给双倍经济补偿金,共计10000元; 观点三:8000元 2008年前的工作年限应给3个月经济补偿金6000元;2008年以后的工作年限应给半个月经济补偿1000元;由于是违法解除,应给双倍经济补偿金,但只对2008年以后的年限给双倍,共给6000+(1000*2)=8000元。 观点四:7000元 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不分段计算,总共工作年限为两年零5个月,给2.5个月经济补偿金5000元;由于是违法解除,给双倍经济补偿金,但只对2008年以后的年限给双倍,共计5000+(1000*2)=7000元; 观点五:2000元 2007年12月31日终止,之前的工作年限不给经济补偿金。2008年以后的年限应该给经济补偿金,半个月,1000元;由于是违法解除,应给双倍经济补偿金,最后共给2000元经济补偿金。

文档评论(0)

dlmus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