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同济培训建筑工程中级职称考试资料(法律法规)
第一章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一、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1.主体: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主体的种类有: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人民、阶级、政党、民族、行政区域单位(9类) 建筑工程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国家的权力机关(审查批准国家建设计划和国家预决算,制定和颁布建设法律,监督和检查国家各项建设法律的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对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社会组织(一般为法人,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发事权得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特点:①必须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自然人(如建筑工人、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执业人员等) 2.客体:法律关系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客体的种类:物、人、精神产品、行为结果、国家权力(5类),建设工程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为4类: 表现为财的客体:一般指资金或有价证券,如建设资金,标的; 表现为物的客体:可为人们控制的并具有经济价值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如建筑物、工程建设用地、建筑材料等 表现为行为结果的客体:指的是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如建设工程许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活动等 表现为非物质财富的客体:指人们脑力劳动的成果或智力方面的创作,也称智力成果,如工程建设咨询、勘察设计文件、工程建设应用软件等。 3.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和义务 权利:指法律关系的主体在法定的范围内有权进行各种活动,并依法享有的权能和利益,同时可要求其他主体作出一定的行为或抑制一定的行为以实现自己的权利,或其他主体的行为使其权得不能实现时有权要求国家机关加以保护并予以制裁。 义务:指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按法律规定或约定应承担的责任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不讲) 结构上的统一性(两者互相关联、对立统一,如按受培训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总量上的守恒性(两者的总量是大体相等的,权大于义则权利是虚设的,义大于权就有特权,如债权和债务对等) 功能上的互补性(权利的享有有助于义务的积极履行,如权利人不主张权利,义务人就不去履行义务) 价值上的一致性。(有权利就有义务) 二、建设工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法律关系的运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和原因:法律规范的规定、权利和义务主体的存在、法律事实的出现。 1.法律关系的产生:指主体之间形成了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主体双方签订了合同,法律关系即产生了。 2.法律关系的变更:构成法律关系的3要素任何一个发生了变化,即产生了变更。 主体变更:可以是主体改变,主体增加或减少。 在合同中,如果主体改变而客体不变、内容不变,则称为合同转让。 客体变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事物发生了变化,可以是范围变更也可以是性 质变更。 内容变更:即权利和义务的变更。 3.法律关系的终止:即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消失。 包括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和违约终止 自然终止:主体之间履行了规范的权利和义务,取得了各自的利益。 协议终止:主体之间通过协商解除规范的权利和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终止。 违约终止:主体一方违约,或发生不可抗力,致使规范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实现。 4.法律事实:引起法律关系运行的情况称为法律事实。 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而产生的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 法律行为:主体有意识的实际行动,以主体的意志为转移,包括积极的作为和消极的不作为。 三、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形式合法。 1.民事权利能力:指主体能够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2.民事行为能力:指通过自己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月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至18周岁的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建筑企业的从业资质即反映了企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指的是行为人表现于外部的表示与其内在的真实意志一致。 4.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不得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相抵触,同时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 《民则通法》规定无效的民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妇产科专业质量控制标准(医疗质量控制标准).pdf VIP
- 直升机系统-2(王华明--03)说课讲解.ppt VIP
- 肝性脑病患者护理查房.pptx VIP
- 小学生自制课本剧提升语文表达能力教学研究课题报告.docx
- 人教版八年级上册数学期中考试试题带答案.docx VIP
- 2025至2030全球及中国太空发射服务行业市场深度研究及发展前景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docx VIP
- 爱国卫生知识竞赛题库(试题及答案).docx VIP
- 世界油页岩干馏技术.ppt VIP
- 小学英语三年级上册 Unit 6 Happy birthday! 第3课时分层作业 Part A Letters and sounds.docx VIP
- 2021年“华为杯”第十八届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题目D:抗乳腺癌候选药物的优化建模优秀论文范例含源代码(共五篇).pdf VIP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