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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食品安全监督

第十四章 食品安全?监督 主讲教师:国实 世界卫生组织-食品安全是指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 世界卫生组织发表的《加强国家级食品安全性计划指南》 概述 食品安全监督: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体质,由法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在管辖范围内依据食品卫生法及其相应的法规对食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过程的卫生执法活动。 食品监督的法律依据 1964年国务院转发《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 1979年国务院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 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共九章,57条)。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其中,食品安全法在经历了四次审议,多次修改以后,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获得高票通过。该法将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现行的《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 新《食品安全法》共10章、104条 ★食品安全法适用范围的规定 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 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 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1.食品安全委员会?:高层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2.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 ?监测、评估食品安全风险;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公布食品安全信息; ?制定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 ?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3.质量监督部门:监管食品生产。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食品流通。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餐饮服务。 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7.第103条: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制度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是国际上通行的食品安全防范方式。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已广泛应用。我国现已引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这一管理模式。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 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第十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第十五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 第十六条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制定、修订。 第十七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经综合分析表明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并予以公布。 食品安全标准制度 标准制定依据:风险监测信息与风险评估结果等。 标准的类型: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标准的效力:必须执行,具有强制性。GB 标准的作用: ☆食品生产经营的依据; ☆有关部门进行食品检验、安全监督执法的依据; ☆消费者要求损害赔偿的依据; 标准的制定:由卫生部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卫生部应对现有标准予以整合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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