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土地管理制度.docVIP

加强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土地管理制度.doc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加强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土地管理制度

加强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土地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城市规划管理,协调城市空间布局,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城市规划 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 严格控制在城市旧城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和其他零星插建项目,涉及危旧房、棚户区、城市景观改造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改造范围报是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已批准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规划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指标,严禁突破。对已批准的规划确需进行修订和调整的,必须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按规定配件的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筑亮化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未按规定建设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验收。 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加强对建设工程审批前、审批后的规划监督管理,实行放验制度。建设工程在规划红线放线定位、基槽开挖后基础施工前、基础+0完毕第一层施工前,各类管线等市政工程在现场放线后和工程覆土前均应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验、复核,确保规划实施与审批相一致,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工程竣工档案。 旧城区内建筑密度较大,确需改造的特殊地段,如无法满足规划条件确定的控制指标时,应结合地块区位、周边现状情况。环境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进行异地环境建设补偿后,可适当提高容积率。 二、完善公共设施配建 提升城市服务功能 新建建设工程应进行环境承载力影响评价。同时,大型公共设施应单独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影响环境承载力的建设,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的规划申请。 在城市规划区的居住用地开发改造中,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分级,规划用地内的居住人口达到居住区级的,应配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的公共服务设施。居住人口为小区级的,应配建小区、组团级的公共服务设施。居住人口为小区级以下的,应配建组团级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千人指标为2000㎡并符合下列规定:新建住宅每100户,不得低于100㎡社区服务用房,10㎡垃圾收集点。每500户不得低于100㎡/千人农贸市场,50㎡独立式公厕,20㎡警务办公。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应满足其服务半径,不满足服务半径的按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规划图则补充、完善。旧城区改造用地周边已有公共服务设施的,按服务半径统筹规划。 三、加强城市建设管理 提升城市品味 建筑物立面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建筑物屋面上的设施、设备,应有永久性遮蔽设施同时兼顾太阳能利用,并与建筑物立面相协调。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必须设在建筑物内的管井中。 城市主干道两侧不宜建设住宅,确需建设的,建筑立面应按照公共建筑立面进行设计。 临城市道路建筑物必须按规定后退道路红线进行建设,按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要求,在建设项目竣工之前,完成后退部分的铺装、绿化。 《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重要节点及景观设计地段,应预留城市视线通廊,显现山水城市风貌特色。 中心城区主要河流两岸、城市公园、广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及协调区等重点地区的建筑,建筑高度应满足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并不得影响其视觉的观瞻。 建筑布局力求形成组团式空间形态,体现三维立面的起伏变化以及城市景观和空间定位标志的视觉感染力和可识别性。 四、 规范城市亮化管理 丰富城市夜间景观 下列类型的建筑物,应当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或建筑设计方案中,同时编制夜间照明景观方案并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实施亮化的工程:机场、车站、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城市标志性建筑、大型立交、桥梁、城市雕塑、宾馆、银行、商场、办公楼等。 位于湟水河、南川河、北川河两岸城市景观段,城市快速路、主要交通道路两侧,城市主轴线两侧,城市公园、广场、街头绿地、城市重点景观区域,商业街区的建设工程须实施亮化工程。 建筑的亮化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公共建筑整体进行亮化,住宅建筑屋顶进行亮化,户外广告,户外招牌进行橱窗式亮化。 亮化照明设施应设置于建筑物本体,不得破坏建筑立面,不得影响居民生活,不得占用城市人行空间。实施亮化工程应避免光污染,采用节能、环保光源,营造宜人、典雅、优美的城市夜景景观。 五、加强管线工程建设的规划管理 保障公共服务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法进行查处。

文档评论(0)

feng1964101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