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学习笔记整理22222222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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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定义: 会计法律制度是开展会计工作、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基本构成: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是财经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基本构成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一、会计法律 1.定义: 狭义的法律仅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发布的法律规范。----本书所讲的法律。 2.地位: 《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会计法律制度的最高层次,在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中权威性最高、法律效力最强,是会计工作的最高准绳和根本依据。 3.调整对象: 《会计法》调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在办理会计事务中产生的经济管理关系。 包括单位内部的会计事务管理关系、单位之间在办理会计事务中产生的经济关系、单位与国家会计管理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机关之间在会计事务管理中产生的行政管理关系等。---会计关系 4.产生与发展 l985年1月21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自1985年5月1日起施行。 1993年12月29日---第1次修改。 1999年10月31日---第2次修改,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现行执行 5.构成 我国的会计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区分会计法律制度与会计法律。 二、会计行政法规 1.定义: 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制定发布,它通常以条例、规定等具体名称出现。 2.地位: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其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仅次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是一种重要的法的形式。----会计行政法规的制定依据是《会计法》。 3.构成: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l990年l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 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定义: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 2.地位: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法律效力仅低于会计行政法规。 3.会计部门规章 2001年2月20日以财政部第l0号令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2005年1月22日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2006年2月15日以财政部第33号令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 4.会计规范性文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l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即地方性法规。 根据规定,实行计划单列管理的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允许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也属于地方性法规。 如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l4次会议通过并公布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等。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的原则 会计工作的主管机关为各级财政部门,在全国为财政部,在地方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应当指出,财政部门虽然是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但并不排斥国家其他部门对会计工作进行管理,如国家审计机关、证券监督机构等。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1.《会计法》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2.特殊行业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三、会计人员的管理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各单位不得任用其担任会计岗位的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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