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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申请报告
烈士申请报告 烈士申请书 烈士申请书一:烈士证明申请书(224字) 长沙县民政局: 本人xxx,家庭住址是长沙县xx镇xxx村XX村民小组,身份证号:xxxxx,系烈士xxx的儿子,我**因----------牺牲,被批准为革命烈士。原持有《革命烈士证明书》因保管不慎造成遗失,根据《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烈士直系亲属中目前只有儿子XXX,(或者烈士直系亲属中目前只有XXX,XXX,XXX,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确定XXX为持证人)故本人要求作为持证人换发《烈士证明书》,请予以换发。 申请人:*** 2014年7月24日 烈士申请书二:烈士直系遗属换证申请书(114字) 宣州区民政局: 本人章玉香,户籍地:宣州区水阳社区,系烈士章永远的女儿,持有1984年版的烈士证明书,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换发烈士证明书,因原持证人是我母亲,现已过世,所以现由本人申请做持证人,请予换发。 申请人: 2014年5月30日 烈士申请书三:烈士证明书换补申请书(155字) 县民政局: 本人xx,性别男,xx年xx月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 烈士xx,性别xx,xx年xx月出生,xx年xx月牺牲。原持证人xx,为烈士之子。 本人系烈士之兄。符合持证条件的其他烈属为烈士之xx。经家庭内部协商无异议,由本人作为持证人,特向民政部门申请换发新版烈士证。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篇二:申请烈士幕碑报告 申请烈士幕碑报告书 汉川市民政局: 本人吴志华,家庭住址是汉川市西江乡红旗村一组村民吴志华,身份证号烈士的孙子,我 因牺牲,被批准为革命烈士。原持有《革命烈士证明书》因保管不慎造成遗失,根据《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烈士直系亲属中目前只有孙子吴志华,(或者烈士直系亲属中目前只有吴培华,吴志华吴明华,吴又华,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确定吴志华为持证人)故本人要求作为持证人换发《烈士证明书》,请予以换发 申请人:吴又华 西江乡红旗村 篇三:关于清明节为烈士扫墓的请示报告 关于清明节为烈士扫墓的请示报告 汉川市委、市政府 我们是在对越作战中英勇牺牲的汉川籍烈士王爱军、李少云的亲属,生前所在部队的首长、战友及这场战争中的幸存者,依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烈士纪念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自发组成2016清明为烈士扫墓,于3月19日在市汈东烈士陵园举行祭奠活动。 当年为捍卫祖国尊严,响应党中央、中央军委的号令,义无反顾地冲上保家卫国的战场,用生命铭刻祖国尊严,用热血维护人民利益,烈士是国家的英雄,而不是哪一家或民间团体的私人英雄,也并非只属于烈士家属,他属于神州大地上每一个享受着祖国和平富强、繁荣昌盛,生活在自由阳光下的当代公民。 在新常态下,为烈士扫墓,缅怀英烈事迹,传颂英烈精神,继承英烈遗志,弘扬社会爱国主义精神 及革命传统教育,传递正能量和活动,是告慰英烈的优良习俗,也是每个公民就尽的责任。 为了缅怀英烈们的丰功伟绩,弘扬他们不怕牺牲勇于奉献的崇高精神,我们郑重地向市委、市政府及市民政提请报告,要求政府及民政部门组织协调,作出安排。妥善解决来自烈士生前所在部队首长、战友的食宿,协调解决活动当天交通及生活补助等问题,为了本次活动团结有序的进行,特成立临时组委会,组长:周国军,副组:王红青,李德彪,望政府及民政部门及时批复为盼,我们拭目以待,谢谢! 特此报告 汉川籍烈士家属及战友 2016年3月8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 来源:新华社 时间: 2013-07-03 20:11 新华社北京7月3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全文如下: 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涌现出无数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矢志奋斗、无私奉献、英勇牺牲的烈士,他们的功勋彪炳史册,他们的精神成为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的力量源泉。中央历来高度重视烈士纪念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烈士纪念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烈士纪念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特别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相关制度机制不完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经中央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弘扬烈士精神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烈士精神。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运用专题展览、报告会、阅读活动等多种形式,将弘扬烈士精神融入群众性文化活动之中。鼓励创作出版以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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