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校网院2010号.docVIP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西交校网院2010号

西交校网院[2011]10号 西南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学费是保障学院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为了加强学费管理,保证学院学费收入及时实现,维护学院和学生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有按照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第十条规定:学生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加强学费管理的规定》(西交校计财[2005]8号)第六条规定:网络教育学院负责限制欠费网络教育学生办理学籍注册、选课等事项并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学院的学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相关文件以及四川省物价局核发学校的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西南交通大学计划财务处负责对学费的具体管理,包括收费立项、收费标准的审批。 网络教育学院协助计划财务处开展收费宣传、收费清理、收费催缴、学费收取和开具票据等工作。 学习中心应严格执行学院审批的学费标准,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完成学费的催缴,协助学院做好缴费信息确认,并及时全额汇入西南交通大学指定账户,不得截留、挪用学生学费。 第三章 收费管理 新生应在报到注册时缴纳学费,老生应于新学年开学三周内缴纳学费。学生直接将学费上交到所属学习中心,由学习中心统一进行缴费信息确认和上缴。(“学生缴费流程”详见附件一) 学习中心应按以下规定时间将所收学费全额汇至西南交通大学指定账户:春、秋季老生的学费应分别在4月15日和10月15日前上缴,春、秋季新生的学费应分别在5月15日和11月15日前上缴。学院确认学费收入后,给缴费学生开具从西南交通大学计划财务处领取的正规票据并寄至学习中心。(“学习中心上缴学费流程”详见附件二) 由学生本人申请休学并经学院批准者,免交休学期间学费,复学后按其原所在年级及专业的学费标准缴费; 由学生本人申请转学习中心并经学院批准者,按转入学习中心的相应年级和专业的学费标准缴费。 我院专科毕业生续读专升本或我院本科毕业生修读本科第二专业者,学费减免办法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关于本院毕业生续读专升本的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网院[2011]3号)执行。 第四章 退费管理 凡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的学生,一律不予退还所缴学费。 由学生本人申请退学并经学院批准者,根据其退学批准日期确定退费金额,凭西南交通大学开具的正式学费票据办理退费手续。退费金额由学院退费和学习中心退费两部分组成,各自退费比例由双方签订的《共同开办网络教育合作协议书》约定的学费收益分配比例确定。退学批准日期发生在缴费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两个月内,可退还该学年全部学费;发生在缴费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两个月后至缴费学年第二学期开学两个月内,可退还该学年已缴费的50%;发生在缴费学年第二学期开学两个月后,一律不予退还所缴学费。春、秋两季开学两个月的执行标准分别以4月30日和10月30日为限。 第五章 欠费处理 新生在报到注册时、老生在新学年开学三周内未缴纳学费者,视为欠费。欠费学生将不能登录学习平台进行选课,也无法参加学院安排的课程考试,不得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学生负完全责任。 若是因为学习中心原因造成学生欠费,学院将不安排该学习中心相关学生当期的选课和课程考试。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学习中心自行承担。对于截留、挪用学费等恶意欠费的学习中心,学院将暂停其下一季度的招生资格。 第六章 学费收入分配管理 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网络教育学院学费收入全部及时、全额上交西南交通大学计划财务处,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学费收入严格按照西交校[2008]17号《西南交通大学经济收入分配办法(试行)》进行分配。即学院确认学习中心学费到账后,按照与学习中心签订的《共同开办网络教育合作协议书》确定的学费收益分配比例划拨学习中心“联合办学管理费”,划拨之后的学费净收入再在校内各相关方之间进行分配。学习中心收到“联合办学管理费”十日内,开具正式票据并寄至学院相关部门(“学院划拨学习中心“联合办学管理费”流程”详见附件三) 第七章 附则 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原《西南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学费收缴工作管理规定》(西交校网院[2007]6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由西南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一、学生缴费流程 二、学习中心上缴学费流程 三、学院划拨学习中心“联合办学管理费”流程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网络教育学院 2011年4月 19日印发 附件一 学生缴费流程 附件二 学习中心上缴学费流程

文档评论(0)

wangz118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