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参考).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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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第 PAGE 1 页 共 NUMPAGES 1 页 规章制度:________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 PAGE 页 共 NUMPAGES 页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必须按照公司及车间规定取得相关票证方可开工,对未取得相关票证作业者根据公司制度及车间考核细则考核处罚。 2、车间编制安全技术规程,发放特种作业人员学习并执行。 3、并建立特种作业的机具档案、台帐,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台帐。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记录。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要求: (1)必须经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2)作业时必须持证,并自觉接受生产调度中心、安全环保部等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 (3)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遵守作业操作规程,保证安全作业。 (4)必须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认真进行维护保养,发生故障,影响安全作业或发生险情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车间和有关部门。 (5)必须努力学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制止违章作业。 (7)根据公司规定离开特殊作业岗位达到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经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单位有权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 (3)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4)经过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6、特种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其所在单位应该给予表彰奖励。 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与发证等其他规定严格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第 PAGE 页 共 NUMPAGES 页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洗化厂特种作业的管理。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下列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管理: 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 2、锅炉和压力容器操作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 4、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 5、企业内机动车驾驶作业; 6、制冷作业; 7、液化气充装作业。 第三条厂人事劳资处主管本企业特种作业的劳动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监督协助工作。 第四条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抚顺市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操作证),方可独立作业。 第五条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统一印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 第六条本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根据工种分别委托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市锅炉检测所、市电业局等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费用自理,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费用自理。 第七条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吊销其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操作证规定的本种作业范围内,并随身携带操作证,接受劳动保护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安全部门根据情节有权扣证12个月,并记入操作证内;对情节严重者,由发证部门吊销操作证,并追究责任。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必须经企业主管厂长同意。 第 第 PAGE 1 页 共 NUMPAGES 1 页 规章制度 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 (资料仅供参考) 下载修改即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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