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梅州市公共服务标准(事项编码XXXX).doc
梅州市公共服务标准 (事项编码:XXXX)
许可证书变更登记、延期与遗失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梅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6-XX-XX发布 2016-XX-XX实施
一、受理范围
3、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梅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2)已获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延期或遗失补办;
二、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修正)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三条。
3.《建设部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规[2002]270号
三、实施机关
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1.权责划分(市)
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内
2、权责划分(县)
县级城市规划区内
四、办理条件
许可证书变更登记、延期与遗失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设立依据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修正) 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三条 设立依据 《建设部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规[2002]270号 必要条件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应当在一年内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需要延期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核发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一年内未申请用地的或者经申请未获得用地的或者申请延期未批准的,建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2)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需要变更的,应当经原许可机关批准。
)受让人需要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已出让土地转让的规定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不得改变规定的规划设计条件。以转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后,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地块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换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未取建设)一年内未申请用地的或者经申请未获得用地的或者申请延期未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未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许可证书变更登记、延期与遗失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要求 原件份数(份/套) 复印件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申请函 1)应明确申请办理事项的内容2)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版原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3)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电子文件。 1 纸质+电子版 梅州市建设用地规划审批申请表 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供纸质版原件。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彩色扫描电子文件。 1 0 纸质+电子版 企业法人经营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版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电子文件。 0 1 纸质+电子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 1)通过窗口提交的: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需提交本人签名、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的电子文件。 0 1 纸质+电子版 授权委托书 1)通过窗口提交的: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的电子文件。 1 1 纸质+电子版 被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 1)通过窗口提交的: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的电子文件。 0 1 纸质+电子版 登报的遗失声明 1)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且需已登报一个月以上。
2)遗失补办的项目需提交。 1 0 纸质+电子版 国土、发改等部门核发的土地权属证明及批复文件 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版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电子文件。 0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