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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主体间性

浅议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主体间性 孔令樱 (永靖县三塬学区新建小学 甘肃永靖 731600) 摘要:思想教育主体间性转向是为应对新时期条件下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各种挑战,解决思想政治教育中国存在的问题和局限性,创新思想政治教育的客观要求,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间性的本质决定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双方是互为主体的,尊重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建构交往式思想政治教育,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是创新发展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需要,也对增强社会转型期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深化都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主体;客体;主客体关系;主体际关系  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问题,是思想政治教育学所关注的根本问题之一,也是一个争论较多的前沿课题。教育过程是一种由多因素、多环节构成的复杂的、动态的过程,这一过程的复杂性、动态性规定了教育主客体关系的独特性质。本文从系统论观点出发,以教育活动的动态结构为背景,将主客体关系问题置于不同的序列和系统加以考察和分析,进而理解和把握教育过程复杂而生动的主客体关系。 一、目前关于主客体多种说法的质疑 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主体与客体的本质区别在于:主体在实践和认识活动中,是为了按照自身的尺度去认识和改造客体,因而在实践和认识活动中表现出了目的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在实践和认识活动中居于支配地位;客体之所以成为主体的对象性存在,是因为客体一方面具有满足主体需要,可以被主体认识和改变的性质。另一方面客体又具有律他的性质,制约着主体的活动。客体在实践和认识活动中处于被支配地位,是起被动作用的一方。但主体与客体的区别是相对的,两者之间不仅可以相互渗透,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主体不仅是主体,也可以成为客体。当主体自身被作为认识和改造的对象时,也就成为社会、他人及自我的客体。客体不仅是客体,也可以成为主体。客体以主体存在为前提,并内蕴着主体的存在,主体本身还是客体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主客体关系是在动态过程(认识过程和实践过程)中产生的,而且随着这一过程的结束,主客体关系也随之结束。如果主客体的规定性搞不清楚,往下主客体的讨论就很难深入下去。   学术界关于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的研究成果颇为丰富。概括起来,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的观点。主要有教育者单主体说、主客体关系群说、主导主体说、双主体说、双向互动说、主体际说等多种见解,其中单主体说、主客体关系群说、主导主体说已经受到严重的批驳,而双主体说、双向互动说、主体际说仍具有很重要的影响。但笔者认为目前所有的关于主客体关系的界定都局限在教育活动这一具体环节上,任何一种都不足以清楚地阐释整个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主客体关系的不同模式。   思想政治教育的层次性、多样性、动态性决定了这一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绝不是单一的、凝固的、线性的关系。从横向看,完整的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包括教育者的教育实践、受教育者的内化和外化阶段、重新教育四个阶段,各阶段的主客体关系不同;纵向看,小学、中学、大学、社会各阶段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主客体的性质、特点及其关系也各不相同。主客体关系的研究必须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具体剖析各种思想政治教育阶段、层次中的主客体的性质及其联结方式,寻求不同类型的主客体关系模式,以阐解、规范和指导现实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并丰富、完善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理论。这或许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主客体关系研究进一步深化的可行之路。   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是一个充满矛盾运动的过程,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诸要素之间的矛盾双方既对立又同一,相互作用,相互转化,共同推动着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发展,从而使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必然呈现出自身固有的规律。因此,笔者将从各阶段具体的矛盾和规律出发,来探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各阶段不同的主客体关系。 二、关于客体关系主要观点的简要评价 “单主体说”而言,不论是“教育者主体说”还是“受教育者主体说”,都具有一定的片面性。“教育者主体说”容易在实践中片面夸大教育者的 作用而忽视受教育者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其结果不仅会挫伤受教育者接受教育、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及进行自我教育的积极性,而且会在很大程度造成教育者在实际工作中的偏差,使其在制定教育目标、内容,选择教育方法时以自我为中心,不能充分考虑到受教育者自身的需要及其现实思状况,从而造成教育目的、内容等不能满足受教育者自身发展的需要,使之与受教育者自身实际的思想品德水平严重脱节。同时,这一观点还会影响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并最终影响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 “受教育者主体说”则片面夸大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忽视教育者在受教育者思想认识 形成过程中的主导性作用,一味地突出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则很容易导致实践活动中的自发性、盲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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