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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交大工计算办法(修订稿2013)
华东交通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稿)
华交教[2003]175号
教师教学工作量反映了教师在主讲,辅导,实验,课程设计,教学实习,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中的工作完成情况。
衡量教师在主讲,辅导及实验等教学环节中的教学工作量的主要参数是“计划学时数(N)”、“班级系数(a)”、“课程系数(b)”、“教学类别系数(C)”;衡量教师在指导教学实习教学环节中的教学工作量的主要参数是“指导周数”和“指导班级数”;衡量教师在指导课程设计、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参数是“指导周数”和“指导学生数”。
对于非外语类理论课程实行双语教学的情况(只限于其中的理论课时部分),其主讲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根据华交教[2004]159号《华东交通大学关于在本科实施双语教学的办法》执行。
对于教学质量优秀、较差或很差的,报教务处备案。
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
(一)教学工作内容
1、主讲教师
主讲教师工作的内容包括:
A、备课。含教材选定、讲稿编写、教案编制、教学日历及实验任务书填写等。
B、主讲。含课堂讲授,上机指导、实验指导、批改作业及实验报告、课外辅导答疑等。
C、教学总结。含考试命题、阅卷评分与成绩评定、教学小结、试卷装订与存档等。
说明:带辅导教师的主讲教师不得将任何教学内容完全交给辅导教师。对于合班上课情况,主讲教师至少批改1/3学生的作业;对于每门课程,在主讲教师现场指导的情况下,辅导教师可讲授4个学时(不含习题课、讨论课) 的教学内容。
2、专职辅导教师
⑴ 专职辅导教师的认定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教师可以认定为专职辅导教师,可进行辅导教学工作:
A、无主讲资格的助教或者见习助教。
B、在“青年教师导师制”指导期限内被指导且无主讲资格的青年教师。
C、学期中调入的无法安排教学任务的青年教师。
D.试用期内的教师
⑵ 专职辅导教学工作的内容
教学工作的内容包括:A、全程听课。B、辅导。包括上习题课、讨论课、上机指导、批改作业及实验报告、课外辅导答疑等。C、协助教学总结。含试题校对与试题难易测试、协助阅卷评分与成绩评定、协助试卷装订与存档等。
专职辅导教师辅导的课程计划学时每周不得超过12学时(任选课不配辅导),研究生作辅导教师,计划学时最高不能超过64学时。
理论教学工作量(M)=计划学时数×班级系数×课程系数×教学类别系数+考核类别
(M=N×a×b×C+d)
1、计划学时数(N)。
按教学计划下达的教学任务的计划学时数为准。
2、班级系数(a)。
根据期末成绩考核表中实际修读人数计算班级系数:
班级系数(a)=0.5+修读人数×0.01。(标准班按30人计,班级系数的最大值不能超过2.0)
说明:
公共基础课的理工类课程合班教学班级数原则上不超过4个(120人)。
②体育课(含体育专业课)编班人数不得少于下列规定:
公共体育课:≥30人(班级人数按实际人数计算)
体育专业技术普修课:≥20人(班级系数0.8,女生单独编班,不足20人按20人计算);
体育专业技术专项课:≥8人 (班级系数0.8) ;
③音乐学专业的专业小课《声乐》、《器乐》、《舞蹈》《钢琴》课程系数为1.4,编班人数及系数如下
人数 1 2-3 4-10
班级系数 0.6 0.7 0.8
④对因招生(或专业分流)造成的仅有一个班的专业 ,采用小班上课时班级系数取1.0,建筑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专业的设计性课程、对外汉语的基础英语课程经学院申请,教务处审批后可按小班上课,其班级系数取1.0(适用:25≤小班人数≤50)。
⑤全校性选修课开课人数原则上不低于50人、英语后续课程修课人数原则上不低于40人(按实际人数算班级系数),学科任选课、专业任选课班级系数为1.0(适用25≤小班人数≤50),大于50人按实际人数计算。
⑥安排合班上课时,原则上应考虑所合班级在上课时间段内校历安排相同,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影响合班上课的情况,在不影响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可办理停课顺延手续。但一次停课顺延不得超过两周,一门课程不得超过两次停课顺延。如果采取停课顺延处理后不能完成教学任务,则下达教学任务时不准合班。教师中途拆分上课,不计算分班上课工作量。
3、课程系数(b)
类
别 公共基础课 非公共基础课 公共体育类 文法经管教育类 外语(含听力)类 公共任选课 理 工 类 体育技术课 (门类)
文法经管教育 类
工
理 学科基础课 专 业 课 课 程
系 数(b) 1.0 1.1 1.2 1.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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